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宋海波报道)文物怎样认定?分类标准是什么?4月25日,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班在乌鲁木齐市新疆文化艺术学校开班,来自全疆14个地州市、97个区县的近200名文化文物工作者、高校师生等参加培训。
各级文物工作者在新疆文化艺术学校参加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班开班仪式。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宋海波摄
本次培训内容丰富,包含四普工作自治区的总体形势、具体要求,普查总体方案的解读;另有田野考古调查方法与实践,不可移动文物定名、年代、计量标准解读,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普查认定、分类标准,登记表和著录说明解读,普查系统与软件安装使用等课程。
参与本次培训的学员、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副教授刘翔说:“新疆作为丝绸之路上的重要枢纽,文物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价值。参加本次培训既是交流,也是学习,作为常年扎根新疆开展考古工作的一所疆外高校,能够为新疆四普工作作出贡献,责无旁贷。”
除理论知识授课之外,培训还设置实地调查现场教学与交流研讨板块。学员将分成4组,分赴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纪念馆、文庙、乌拉泊古城遗址等4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现场测绘采集、登记,便于学员更加完整地掌握普查工作操作流程。
各级文物工作者在新疆文化艺术学校参加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班开班仪式。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宋海波摄
据悉,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自2023年11月启动,将持续至2026年6月,分为3个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为普查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自治区文物局党组书记李军表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意义重大,5月后,各级各地文物工作者将在全疆开展高标准文物普查工作,全面精准掌握全区文物资源分布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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