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征求意见:电动汽车充电时不另收停车费
2024-04-29 13:47:57 石榴云/新疆日报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 4月28日,自治区发改委网站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关于加快构建自治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

  《意见》提出,强化充电设施要素保障。地方各级政府要在规划、用地、金融等方面给予全面支持,进一步简化相关审批手续,满足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用地、廊道空间等发展需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电网企业要加快推动配套电网建设及升级改造,补齐供电能力短板,保持合理的容载比和供电裕度,并延伸电网投资界面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鼓励各地在场地租金、占道费用等方面进行适当减免。支持给与新能源机动车停车优惠服务,电动汽车充电桩标准充电时长内的服务收费包含停车费,不得另外收取停车费。

  据了解,为加快构建自治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更好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自治区发改委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构建自治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28日。

  继续阅读:

  新疆公开征求意见 加快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责任编辑:刘豪]
用户评论
0/800
发表

最新评论:

已经到底了!

快关注一些新疆号,每天知晓最新时事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

石榴云新闻客户端

主办单位:新疆日报社

营业执照注册号:12650000457601957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5120170001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新B2-2005000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3108311

新ICP备05001646号

举报热线:0991-3532125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991-353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