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格”与“人格”——精读周涛散文《巩乃斯的马》
2025-04-23 10:40:27 石榴云/新疆日报

  沈苇

  1984年,处于诗歌创作活跃期的周涛,应《解放军文艺》之约,写出了平生第一篇散文:三千余字的《巩乃斯的马》。

  《巩乃斯的马》的诞生,无疑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从那时起,到1990年出版第一部散文集《稀世之鸟》,周涛的写作重心从诗歌开始转向散文,并很快就奠定了国内一流散文家的地位。

  周涛称写作是“放牧三千汉字”。这位荒原骑士,以新疆和西北为背景,建立起了自己的“散文帝国”。读他的诗文,能读出雄心、激情、崇高感、大气势,以及西部荒原上某种创世的意图。他的散文是诗的延伸和拓展,是从诗破壳而出的自由境地。

  周涛“一生偏爱马文章”,爱马、写马,对马情有独钟。他写过大量与马有关的诗文,诗歌有代表性的是《野马群》《长鬃烈马》《纵马》《栗色马驹》《策马行在雨中的草原》等,散文除《巩乃斯的马》之外,还有《饮马》《白马夕阳》《过河》《看那个马车夫犯错误》《马的演化》等。

  有好几年,周涛还爱上了画马。他的马画与专业画家有所不同,融入了个人的理解、喜好和想象,风格独具,令人难忘。他画出了思想之马、梦幻之马、个性之马。他还说,如果自己有很多的钱,最大的理想是养一群马;如果有下辈子,最想做的事情不是写作,而是做一个真正的牛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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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日,周涛在家中书房画马。摄影:韩栓柱。

  周涛为文为人,真情真性,坦荡浩气,身上有一股子奔马精神。这是一位写作着、创造着的“当代骑士”:灵感为马,笔为长矛,并不断赋予“骑士”概念以新的精神、新的气象。

  《巩乃斯的马》是周涛所有散文作品中被各类选本选载最多的,并进入中学语文课本。要理解周涛,进入他的文学世界,仅读《巩乃斯的马》是不够的。我建议读者朋友要读读他的长诗《山岳山岳丛林丛林》和长篇散文《游牧长城》,还有《哈拉沙尔随笔》《吉木萨尔纪事》《伊犁秋天的札记》《蠕动的屋脊》《博尔塔拉冬天的惶惑》《和田行吟》这六篇长散文。周涛认为它们是支撑起自己全部作品的骨架,也是理解新疆的关键词。

  以下是对这篇散文的分段评点,略有删节。

  没话找话就招人讨厌,话说得没意思就让人觉得无聊,还不如听吵架提神。吵架骂仗是需要激情的。

  我发现,写文章的时候就像一匹套在轭具和辕木中的马,想到那片水草茂盛的地方去,却不能摆脱道路、更摆脱不了车夫的驾驭,所以走来走去,永远在这条枯燥的路面上。

  我向往草地,但每次走到的,却总是马厩。

  评点:是引子和闲笔,也是哲思和俏皮话。周涛是主张“解放散文”的,但写作和人的精神世界一样,常常是不自由的,就像一匹向往草地的马,受到种种制约和限定,最后走向了马厩。自由与不自由、解放与不解放,是一个悖论;而“一匹套在轭具和辕木中的马”,则是有关写作和人之精神的精彩譬喻。

  我一直对不爱马的人怀有一点偏见,认为那是由于生气不足和对美的感觉迟钝所造成的,而且这种缺陷很难弥补。有时候读传记,看到有些了不起的人物以牛或骆驼自喻,就有点替他们惋惜,他们一定是没见过真正的马。

  在我眼里,牛总是有点落后的象征,一副安贫知命的样子,这大概是由于过分提倡“老黄牛”精神引起的生理反感。骆驼却是沙漠的怪胎,为了适应严酷的环境,把自己改造得那么丑陋畸形,至于毛驴,顶多是个黑色幽默派的小丑,难当大用。它们的特性和模样,都清清楚楚地写着人类对动物的征服,生命对强者的屈服,所以我不喜欢。它们不是作为人类朋友的形象出现的,而是俘虏、是仆役。

  那卧在盐车之下哀哀嘶鸣的骏马和诗人臧克家笔下的“老马”,不也是可悲的吗?但是不同。那可悲里含有一种不公,这一层含义在别的畜生中是没有的。在南方,我也见到过矮小的马,样子有些滑稽,但那不是它的过错。既然橘树有自己的土壤,马当然也有它的故乡了。自古好马生塞北,在伊犁,在巩乃斯大草原,马作为茫茫天地之间的一种尤物,便呈现了它的全部魅力。

  评点:按照周涛的观点,人类或许可以分成两类:爱马的人和不爱马的人。牛之安贫乐命、骆驼之丑陋畸形、毛驴之小丑模样,倒不是出于作者的偏见,而恰恰代表了人性的各种特点,是“被征服”的象征,打上了“俘虏”的印记。在“农耕文明”和“游牧精神”之间,周涛是明显倾向于后者的,他的散文是北方气质的。找到了“游牧精神”,也就找到了打开周涛散文的一把钥匙。

  那是1970年,我在巩乃斯一个农场接受“再教育”。

  有一天夜晚,我和一个外号叫“蓝毛”的上士一起爬起来,偷偷摸进马棚,解下两匹喉咙里滚动着咴咴低鸣的骏马,在冬夜旷野的雪地上奔驰开了。

  天低云暗,雪地一片模糊,但是马不会跑进巩乃斯河里去。雪原右侧是巩乃斯河,形成了沿河一道陡直的不规则的土壁;光背的马儿驮着我们在土壁顶上的雪原轻快地小跑,喷着鼻息,四蹄发出嚓嚓的有节奏的声音,最后大颠着狂奔起来。随着马的奔驰、起伏、跳跃和喘息,我们的心情变得开朗、舒展,压抑消失,豪兴顿起,在空旷的雪野上打着呼哨乱喊,在颠簸的马背上感受自由的亲切和驾驭自己命运的能力,是何等的痛快舒畅啊!我们高兴得大笑,笑得从马背上栽下来,躺在深雪里还是止不住地狂笑,直到笑得眼睛里流出了泪水……

  评点:巩乃斯的骏马,找到了两名骑手:“蓝毛”和24岁的周涛。雪原上的狂奔,是一次彻底的舒展、开怀、解放,几乎是对绝望青春的一次拯救。在泪与笑中,一个人得以辨认自我,并确信自我之“此在”。“以梦为马”在这里可以改成“以马为梦”了。

  那两匹可爱的光背马,这时已在近处缓缓停住,低垂着脖颈,一副歉疚的想说“对不起”的神态,它们温柔的眼睛里仿佛充满了怜悯和抱怨,还有一点诧异,弄不懂我们这两个究竟是怎么了。我拍拍马的脖颈,抚摸一会儿它的鼻梁和嘴唇,它会意了,抖抖鬃毛像抖掉疑虑,跟着我们慢慢走回去。一路上,我们谈着马,闻着身后热烘烘的马汗味和四周里新鲜刺鼻的气息,觉得好像不是走在冬夜的雪原上。

  评点:十分温情、动人的场景。有真切的画面感,有冬夜里的生命气息。人类视角和动物视角融合了。人与马惺惺相惜,马与人灵犀相通。

  马能给人以勇气,给人以幻想,这也不是笨拙的动物所能有的。在巩乃斯后来的那些日子里,观察马渐渐成了我的一种艺术享受。

  我喜欢看一群马,那是一个马的家庭在夏牧场上游移,散乱而有秩序,首领就是那里面一眼就望得出的种公马,它是马群的灵魂。作为这群马的首领当之无愧,因为它的确是无与伦比的强壮和美丽,匀称高大,毛色闪闪发光,最明显的特征是颈上披散着垂地的长鬃,有的浓黑,流泻着力与威严;有的金红,燃烧着火焰般的光彩;它管理着保护着这群牝马和顽皮的长腿短身子马驹儿,眼光里保持着父爱般的尊严。

  马的这种社会结构中,首领的地位是由强者在竞争中确立的,任何一匹马都可以争群,通过追逐、撕咬、拼斗,使最强的马成为公认的首领。为了保证这群马的品种不至于退化,就不能搞“指定”,也不能看谁和种公马的关系好,也不能凭血缘关系接班。

  生存竞争的规律使一切生物把生存下去作为第一意识,而人有时候却会忘记,造成许多误会。

  评点:今天是“看”的时代。我们看马,更多看到的是影像之马、虚拟之马。而在巩乃斯草原上,周涛将看马上升到艺术享受的高度。他凝神看马,专心看马,最后在马群中看到了一匹公马——群马之首领与其灵魂。这里流露了周涛的雄性崇拜和英雄主义情结。

  唉,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在巩乃斯草原度过的那些日子里,我与世界隔绝,生活单调,心灵寂寞。只有一个乐趣,看马。好在巩乃斯草原马多,这样,我就从马的世界里找到了奔驰的诗韵,辽阔草原的油画,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原的群雕,大规模转场时铺散在山坡上的好文章,熊熊篝火边的通宵马经。毡房里悠长喑哑的长歌在烈马苍凉的嘶鸣中展开,醉酒的青年哈萨克在群犬的追逐中纵马狂奔,东倒西歪地俯身鞭打猛犬,使我蓦然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和那时潜藏在我们心里共同的忧郁……

  哦,巩乃斯的马,给了我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弄得我直到今天听到马蹄踏过大地的有力声响时,还会在屋子里坐卧不宁,总想出去看看,是一匹什么样的马走过去了。而且我还听不得马嘶,一听到那铜号般亮亢、鹰啼般苍凉的声音,我就热血陡涌、热泪盈眶,大有战士出征走上古战场,“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之感。

  评点:“唉……”是一首诗,“哦……”也是一首诗。这两段是不分行的诗与思。

  有一次我碰上巩乃斯草原夏日迅疾猛烈的暴雨,那雨来势之快,可以使悠然在晴空盘旋的孤鹰来不及躲避而被击落;雨脚之猛,竟能把牧草覆盖的原野一瞬间打得烟尘滚滚。就在那场暴雨的冲打下,我见到了最壮阔的马群奔跑的场面。仿佛分散在所有山谷里的马都被赶到这儿来了,好家伙,被暴雨的长鞭抽打着,被低沉的怒雷恐吓着,被刺进大地倏忽消逝的闪电激奋着,马,这不肯安分的牲灵从无数谷口、山坡涌出来,山洪奔泻似的在这原野上汇集了,小群汇成大群,大群在运动中扩展,成为一片喧叫、纷乱、快速移动的集团冲锋场面!争先恐后,前呼后应,披头散发,淋漓尽致!有的疯狂地向前奔驰,像一队尖兵,要去踏住那闪电;有的来回奔跑,俨然临危不惧、收拾残局的大将;小马跟着母马认真而紧张地跑,不再顽皮、撒欢,一下子变得老练了许多;牧人在不可收拾的潮水中被裹挟,大喊大叫,却毫无声响,喊声像一块小石片跌进奔腾喧嚣的大河。

  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划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住、缠住漫天雨网,和雷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而这一切,得在飞速移动中展现,几分钟后,马群消失,暴雨停歇,你再看不见了。

  我久久地站在那里,发愣、发痴、发呆。我见到了,见过了,这世间罕见的奇景,这无可替代的伟大的马群,这古战场的再现,这交响乐伴奏下的复活的雕塑群和油画长卷!我把这几分钟见到的记在脑子里,相信,它所给予我的将使我终身受用不尽……

  评点:《巩乃斯的马》的初稿原本没有这三段。丁郎先生读后认为散文写得好是好,但欠缺了群马奔腾的场面,气势不够。周涛听取了丁郎的意见,补写了这三段。事实证明,有没有这三段,效果会截然不一样。没有它们,还会是一篇好散文,但可能成不了一篇当代经典。群马在暴雨中奔腾,是自由的交响,大地的鼓点,如同电影大片展示的富有冲击力的难忘场景。毫无疑问,这是全文华彩之所在,也是文章灵魂之所寓。对大场面的娴熟驾驭和描述,显示了周涛的非凡功力,同时将前面“唉”与“哦”的高潮推向了一个更高的高潮,其气势和力度令人叹服。而第三段的“久久地站在那里,发愣、发痴、发呆”,也是恰到好处,仿佛恢弘交响乐的间歇、休止,是动中之静、于无声处的有声,更是世界活力朝向主体的一次内化。

  马就是这样,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毫无凶暴之相;它优美柔顺却不任人随意欺凌,并不懦弱,我说它是进取精神的象征,是崇高感情的化身,是力与美的巧妙结合恐怕也并不过分。屠格涅夫有一次在他的庄园里说托尔斯泰“大概您在什么时候当过马”,因为托尔斯泰不仅爱马、写马,并且坚信“这匹马能思考并且是有感情的”。它们常和历史上的那些伟大的人物、民族的英雄一起被铸成铜像屹立在最醒目的地方。

  过去我只认为,只有《静静的顿河》(米·肖洛霍夫的长篇小说)才是马的史诗;离开巩乃斯之后,我不这么看了。巩乃斯的马,这些古人称之为骐骥、称之为汗血马的英气勃勃的后裔们,日出撒欢,日入哀鸣,它们好像永远是这样散漫而又有所期待,这样原始而又有感知,这样不假雕饰而又优美,这样我行我素而又不会被世界所淘汰。成吉思汗的铁骑作为一个兵种已经消失,六根棍马车作为一种代步工具已被淘汰,但是马却不会被什么新玩意儿取代,它有它的价值。

  牛从挽车变为肉食,仍然是实用物;毛驴和骆驼或将会成为动物园里的展览品,因为它们只会越来越稀少;而马,车辆只是在实用意义上取代了它,解放了它,它从实用物变为一种艺术品的时候恰恰开始了。

  评点:从托尔斯泰的马、《静静的顿河》的马,写到巩乃斯的汗血马,周涛坚信马不是“实用物”而是“艺术品”。人以马为镜,马以人为邻。巧妙结合了力与美的马,是人类崇高感情的化身。我还读出了潜台词:“马格”即“人格”。

  值得自豪的是,我们中国有好马。从秦始皇的兵马俑、铜车马到唐太宗的六骏,从马踏飞燕的奇妙构想到大宛汗血马的美妙传说,从关云长的赤兔马到朱德的长征坐骑……纵览马的历史,还会发现它和我们民族的历史紧密相联着。这也难怪,骏马与武士与英雄本有着难以割舍的亲缘关系,彼此作用的相互发挥、彼此气质的相互补益,曾创造出多少叱咤风云的壮美形象?纵使有一天马终于脱离了征战这一辉煌事业,人们也随时会从军人的身上发现马的神韵和遗风。我们有多少关于马的故事呵,我们是十分爱马的民族呢。至今,如同我们的一切美好传统都像黄河之水奔流不息,我们的历代名马的筋骨、血脉、气韵、精神也都遗传下来了。那种“龙马精神”,就在巩乃斯的马身上:

  此马非凡马,

  房星本是星;

  向前敲瘦骨,

  犹自带铜声。

  我想,即便我一直固执地对不爱马的人怀一点偏见,恐怕也是可以得到谅解了吧。

  评点:马的历史与民族史、心灵史休戚相关,是一种精神的遗传学。周涛乐观地认为“龙马精神”是长盛不衰的,但悲观者同样发觉“龙马精神”正在消失、隐退。的确到了需要呼唤这种精神的时候了。作者引用李贺的一首《马诗》来作为结尾,是用心良苦的,就像诗中“瘦骨”和“铜声”富有的深意。通览全文,当巩乃斯的马呼应一匹唐诗之马的时候,周涛这篇散文的“虎头”也呼应了李贺的“豹尾”。

  (沈苇,诗人、散文家,曾获鲁迅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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