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田公安救助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环颈雉鸡
2024-08-28 10:42:17 于田县融媒体中心

  8月26日,于田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接到紧急求助电话,来电者系正在于田县第一幼儿园马路对面执勤的巡警。巡警反映,马路上出现了一只行为异常的鸟类,它在路中间横冲直撞,不仅严重威胁到过往车辆的安全,自身也面临极高的被撞风险。基于其特殊的外观特征,巡警初步判断这可能是一只受保护的鸟类。

  接到报警后,大队民警迅速响应,驱车赶往现场。到达后,民警首先对这只迷途的鸟类进行了初步检查,确认其生命体征稳定,无明显外伤。通过仔细比对与辨认,民警确认该鸟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环颈雉鸡,俗称“野鸡”,是一种受到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

  为确保环颈雉鸡的安全,民警立即将其带往专业的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进一步的身体检查。在救助站经过细致的体检,确认其身体各方面体征均表现良好,无需特殊救治。随后民警将环颈雉鸡带回大队悉心照料。

  在多天的观察与照料下,环颈雉鸡的状态愈发稳定,未出现任何异常反应。考虑到其最终需要回归自然,民警开始着手为它选择合适的栖息地进行放生。经过精心挑选,他们找到了一处既安全又适合环颈雉鸡生存的环境,并于近日将其放归自然。 

  此次救援行动不仅体现了于田县公安局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视与高效执行,也彰显了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共同关注与努力。

  (通讯员 李盼盼)

[责任编辑:常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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