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伊宁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行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公证处联合启动了伊宁市不动产登记“不见面”跨行“带押过户”业务,这一创新性举措不仅标志着我市在“带押过户”领域实现了技术和业务模式的双重突破。
“带押过户”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的规定,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不需要先提前还清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不见面”跨行“带押过户”业务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行及伊宁市公证处一起联合开展,旨在探索并优化跨行贷款业务中的“带押过户”流程。传统的房产过户以及贷款通常涉及繁琐的手续和时间成本,而“带押过户”模式则允许卖方在贷款期间将房产直接过户至买方的名下,大幅简化了流程。目前带押过户普遍存在同行、同金额等办理局限,“带押过户+公证”测试业务打破了上述局限。在当日此笔测试业务中,卖方旧贷款金额为37万元,贷款行为伊犁农商银行,买方新贷款金额为67万元,贷款行为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行,实现了不同行、不同额之间带押过户。同时,此笔测试业务的买卖双方均不在伊宁市本地,通过“带押过户+公证”远程方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及抵押转移登记手续,实现了“不见面”办理。
伊宁市不动产登记“不见面”跨行“带押过户+公证”业务的正式启动,让更多市民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也为未来类似业务的推广和应用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这也标志着金融服务向更高效、更安全的方向迈进。
(通讯员 王伊婷 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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