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什县一男子让女儿开车还发朋友圈,果然……
2025-04-29 13:16:35 新疆法治报微信公众号

  为博取流量吸引关注,竟将年幼的女儿置于险境!4月26日,乌什县一名家长因危险驾驶行为被群众举报,乌什县公安局迅速调查并依法作出处罚。

图片

  当日,乌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一男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父女同坐主驾驶位驾车的视频,看起来十分危险。”视频中,驾驶员努某未系安全带,将年幼的女儿抱坐在腿上操控方向盘,车辆行驶过程中两人嬉笑拍摄,甚至还在小女孩的操作下拐了两个大弯,周围车流量很大,行为极其危险。接警后,民警立即依法传唤当事人努某。

  经询问,努某承认其“摆拍”危险驾驶视频的目的是为吸引平台流量,对潜在的安全风险抱有侥幸心理。

图片

  未系安全带开车,本身就大大增加了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风险,而将孩子放在腿上开车,更是错上加错。一旦发生意外,安全气囊弹出时,不仅无法保护孩子,还会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孩子在驾驶过程中乱动,也极易干扰驾驶员操作,引发交通事故。这种行为不仅是对自身生命安全的漠视、对孩子极不负责的表现,更是对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图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民警对努某作出驾驶证记4分、罚款25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删除相关视频,消除不良影响。面对处罚,努某深刻反省并表示将引以为戒。

[责任编辑:魏燕慧]
用户评论
0/800
发表

最新评论:

已经到底了!

快关注一些石榴号,每天知晓最新时事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

石榴云新闻客户端

主办单位:新疆日报社

营业执照注册号:12650000457601957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5120170002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新B2-2005000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3108311

新ICP备05001646号

举报热线:0991-3532125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991-353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