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山河,爱无界限,自2025年5月10日起,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施行,此次修订聚焦“全国通办,手续简化,服务前置”三大亮点,全国婚姻登记打破户籍壁垒,仅凭身份证即可异地办理,用高效服务为爱情“减负”,用便捷举措为幸福“提速”!
“全国通办”结婚登记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a.要求双方当事人自愿结婚。
b.当事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生日当天可以受理。
c.双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d.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
e.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结婚登记应提交的证件及证明材料 结婚登记应提交的证件及证明材料
1.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2.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机关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3.现役军人需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状况证明;
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4.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照片。
登记程序
“全国通办”离婚登记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a.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b.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d.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离婚登记应提交的证件及证明材料 离婚登记应提交的证件及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自愿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签名需在登记员面前完成);
4.现役军人需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和自愿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签名需在登记员面前完成)。
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同版免冠照片。 登记程序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