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杨舒涵报道)今年6月是第24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连日来,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管理系统紧扣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持续严打安全生产违法行为。18日,该局公布今年查处的6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呼图壁县某煤矿:隐患不除 应急缺失
2025年2月24日,昌吉州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呼图壁县某煤矿一氧化碳超限报警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该矿2名无轨胶轮车司机分别驾驶矿用防爆柴油机车在同一区域内同时作业,违反了该矿制定的《作业规程》中“工作面只允许运行1辆矿用防爆柴油机车”的规定。同时,该矿在发生一氧化碳传感器超上限报警后,未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超限报警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立即组织井下人员撤出危险作业地点。
针对该煤矿违规行为,昌吉州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煤矿作出警告,并处人民币3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矿主要负责人作出警告,并处人民币37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新疆某饲料企业:存在粉尘爆炸隐患
2025年3月3日,昌吉州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新疆某饲料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粉碎机室属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但该公司未落实粉尘清扫制度,未确保粉尘作业区域和设备设施全面及时规范清理,电机设备等积尘严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针对该公司违规行为,昌吉州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新疆某能源公司:存在多处化工隐患
2025年1月10日,呼图壁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新疆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动火作业先审批后气体检测、未全员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卸车压缩机温度计显示异常等问题,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规定,该公司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秦某作为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
鉴于该公司违规行为,呼图壁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60000元、秦某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新疆某机械制造企业:作业人员无证操作
2025年1月15日,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新疆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1名作业人员正在进行焊接作业,经查,该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昌吉国家高新区安监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新疆某化工企业:违规动火作业
2025年3月19日,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新疆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安装厂区火炬操作平台护栏踢脚板时,未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相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该行为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处人民币30000元、对该公司设备部部长史某、安环部部长杜某分别处人民币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新疆某化学股份公司:主要负责人失职
2025年2月21日,阜康市应急管理局对新疆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孙某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按照公司《领导干部安全值(带)班制度》对带班领导进行履职考核。
孙某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阜康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孙某处以人民币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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