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苏县将建立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
2025-07-02 18:59:06 昭苏县融媒体中心

  6月30日,昭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建立昭苏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的公告》。全文如下:
  根据建立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相关要求,为摸清昭苏县城镇住房困难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现将建立昭苏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定义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由政府主导规划建设,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面向符合条件的昭苏县户籍住房困难工薪收入群体和各类引进人才等工薪收入群体,按保本微利原则定价和配售,且实施封闭管理的产权型保障性住房。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不得进行除房屋按揭贷款外其他抵押,不得上市交易);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得长期闲置、擅自转让及出租,不得用于经营或其他用途。

  二、申请主体与准入条件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范围为住房有困难的工薪收入群体(包括昭苏县乡镇工作的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城市发展引进的各类人才,申购人所在昭苏县城区范围内无自有房屋(含住宅、非住宅)或自有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保障对象以家庭为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只能购买1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一)工薪收入群体的申购条件:

  1.申购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2.申购人具有昭苏县城镇户籍,或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在昭苏县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常住工薪群体;

  3.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在昭苏县有稳定收入来源;

  4.未婚人士,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单独申购;

  5.家庭成员在昭苏县均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引进人才群体的申购条件:

  1.昭苏县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编干部职工;

  2.申购人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技术等级及以上的人员;

  3.家庭成员在昭苏县均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方式

  昭苏县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承诺制。申请家庭承诺符合昭苏县保障对象条件,并按照申请类别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内提交户籍信息、身份信息、婚姻信息、住房信息、社保信息、未成年子女信息、收入信息、工作信息、学历信息等申请材料,并选填意向区域、意向户型、意向面积、意向价格等意向信息。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申请登记实行线下或线上申请。

  (一)线下申请所需资料

  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申购人和共同申购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的(复印件);

  2.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承诺书;

  3.婚姻状况材料;

  4.收入、工作、学历、社会保险缴费等相关证明材料;

  5.政策性住房情况说明及房屋信息查询结果。

  (二)线上申请

  有意向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通过注册登录“新服办”APP、微信搜索“新服办”小程序,选择“新疆慧住房保障”专题,手机打开定位或从左上角选择所在区县进行配售型资格申请,按要求如实填报及提交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纳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

  四、目前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昭苏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处于建立开放申请轮候库阶段,按照“以需定建、以需定购”的工作要求,将视申请、轮候情况确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筹集规模、地址、面积、套型等,待房源具备销售条件后再行通知。后续相关政策若有调整,以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

  五、政策咨询电话及线下受理地址

  昭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办 电话:0999-6023918

  地址:昭苏县乌孙路194号

  昭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闫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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