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爱的二八定律》海报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张秀
电视剧《爱的二八定律》围绕女主秦施(杨幂饰)“被结婚”展开,走路带风、说话带蜜、精明能干的女律师,因为律所“已婚”才能升职的要求犯了难,于是阴差阳错和网友阳华(许凯饰)结了婚,却意外获得真爱。
电视剧《爱的二八定律》截图
问题一:这类制度是就业歧视吗?
虽然秦施的工作能力强,可律所的潜规则是:已婚律师才能任合伙人。那么,这类已婚才能升职的要求属于就业歧视吗?
新疆农业大学法学系副教授、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刘晶介绍说,女性就业歧视是指,基于性别原因,用人单位在女性求职、就业过程中采取直接或间接的区别对待,如刻意提高对女性的录用标准,限制女性培训和晋升机会,给予低于同级别男性职工的薪酬和福利等,且这种区别对待超出了对职位本身考量的合理范畴。
剧中女主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对合伙人岗位提出针对女性“已婚”的特殊条件,事实是对男女在就业机会上的不平等对待,是对女性的就业歧视。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女性是企业人力资源中不可忽视的群体。
近年来,在许多著名公司的高层管理者中,都出现了女性面孔,女性在企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有关女性的管理常常引发争议,女性在职场中也容易遭遇不公平对待。如在招聘阶段,有些企业要求女性填报婚姻、生育情况;有的企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女性入职后几年内不能生育等。
刘晶介绍,如果发现企业要求签订“单身条款”“禁孕协议”“已婚升职”这类合同,即使已经签署文件表示知悉,劳动者也应当明白,这些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即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对劳动者权益产生实际损害,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
电视剧《爱的二八定律》截图
问题二:面对不合理的人事制度,怎么做?
剧中,秦施计划先假装自己已婚,待成为合伙人进入管理层后,再改变这一规则。
那么,作为普通人,在现实生活中遇到这类情况,该如何维权?
刘晶介绍说,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是宪法原则的具体化,也是我国劳动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三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不仅不能拒绝录用,用人单位也不能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特别需要强调和关注的是,今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以列举方式明确细化了就业歧视的具体类型,进一步细化、强化了法律救济和法律责任,增强了法律的刚性。
本剧中秦施在律所的遭遇,符合该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面对这类不合理的人事制度,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要求单位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还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由检察机关向用人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检察机关也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此外,当事人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与其签订的用工合同中增加对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有利于更充分地保护其合法权益。当然,当事人也可以向妇女联合会等妇女组织求助,或者拨打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通的全国统一的妇女权益保护服务热线投诉。
俗话说,妇女能顶半边天。女性作为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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