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
近期,电影《我经过风暴》上映,电影讲述了看似事业有成、儿女双全的徐敏,长期被丈夫陈均家暴的故事。徐敏不像传统受害者,她坚毅勇敢,有自己的事业,在与律师李小萌艰难抗争试图离婚的过程中,徐敏拿起石头,将丈夫砸死在床上。
《我经过风暴》剧照
片中,在庭审现场,徐敏的孩子念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这让徐敏近乎崩溃,她一遍遍歇斯底里地质问让人揪心,而孩子懂事地说出“妈妈我可以”的一幕,也让晓法泪目。
与此同时,晓法也有疑问,未成年人能否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未成年人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副庭长张洁说。
张洁介绍,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除非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民事诉讼法规定,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因此,不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未成年人都可以作为证人作证,但其证言应与其年龄相符合。
“因为未成年人的心智还处于发育阶段,易受到监护人等成年人群体的影响,因此其证言的证明效力相对较低。”张洁说。
虽然法律上允许未成年人作为证人作证,但为保护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作证有严格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应当依法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成年亲属、所在学校的代表等合适成年人到场,并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场所进行,保障未成年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未成年被害人、证人一般不出庭作证;必须出庭的,应当采取保护其隐私的技术手段和心理干预等保护措施。
张洁介绍,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尤其是性侵、猥亵未成年人的案件,被害人或证人出庭作证,回忆案发经过,很有可能会对其造成二次伤害,因此,对这一类案件的被害人或证人,一般不会要求其出庭作证。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在询问时应当采取同步录音录像等措施,尽量一次完成。如果是女性未成年人,要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询问。”张洁说。
回到电影中,念念出庭作证,是否需要得到徐敏的同意?
张洁表示,未成年人出庭作证,应当得到监护人的同意,并且在作证时监护人应当在场。但徐敏作为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又是自己的丈夫、孩子的爸爸,因此在念念出庭作证时,可以向徐敏告知,但可以不需要征得徐敏的同意。但是,念念作证时,应当通知他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由其充当临时监护人。
总之,未成年人出庭作证,保护其隐私,防止受到二次伤害是前提要求。晓法希望每一个孩子都有一个幸福、完整的家,让他们有一个没有家暴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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