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人民法院发出首份预罚款通知书
2023-09-25 16:58:30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图为9月11日伊宁市人民法院对某通信公司发出预罚款通知书.jpg

9月11日,伊宁市人民法院对某通信公司发出预罚款通知书。受访单位供图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石文静报道)9月11日,伊宁市人民法院发出2023年首份《预罚款通知书》,对负有协助执行义务而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某通信公司发出《预罚款通知书》,给予其司法惩戒预警,既彰显了司法震慑力,又体现了司法温度,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9月1日,伊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因办理执行案件需要,要求某通信公司协助查询93名被执行人的电话号码,故向该通信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但该通信公司拒不履行协助义务。

  为体现人民法院善意文明执行与执行效果相统一的执行工作理念,伊宁市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伊宁市执行联动机制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在作出正式罚款决定书前向该通信公司发出《预罚款通知书》,限该通信公司三日内协助查询,逾期仍不协助查询拟罚款20万元。

  9月11日,执行局干警将《预罚款通知书》送达至该通信公司并明确向其负责人说明了相关义务及法律后果。9月12日,该通信公司及时履行协助义务并对查询结果进行了回复说明。

  “《预罚款通知书》既及时有效地督促了当事人认识并改正错误,同时也彰显了法律权威和司法温度,是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具体体现。下一步,伊宁市人民法院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执行攻坚专项行动’,继续创新执行手段,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形成全社会关注执行、理解执行、支持执行的良好氛围。”伊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王春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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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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