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将执行款交给申请人王某(右一)。通讯员 吴燕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吴燕报道)9月22日,霍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拘留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唐某,成功为当事人追回2万元借款,提高了执行兑现率。
申请执行人王某和被执行人唐某本是好邻居,却因借款不还而引发矛盾纠纷。王某将唐某诉至法院,两人对簿公堂,经过法院的主持调解,借款人唐某同意偿还借款资金2万元。该案调解生效后,唐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7月7日,王某向霍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案后,霍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查询了被执行人唐某的银行账号,发现他原本有财产可供执行,却拒不履行,还刻意将账户中的钱款全部转移。恰逢“中秋执行”会战期间,执行干警再次向被执行人唐某释法析理,耐心劝说,可被执行人唐某仍然态度强硬,拒不配合工作。9月19日,霍城县法院执行局在综合考虑后,决定对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期间,被执行人的家属找到执行法官,承诺愿意偿还欠款。
9月22日,被执行人同意履行义务,并联系家属将案款送至法院执行局,交付申请人手中。
霍城县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加强执行力度,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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