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现场。通讯员 姚岚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张卫玲 通讯员 姚岚报道)9月25日,奇台县司法局大泉司法所成功化解了一起因代牧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满意而归。
今年4月,刘某等5位村民将138只羊交给牧民加某带到山区放牧,每只羊每月支付代牧费用30元。7月中旬,加某把羊赶下山后,代牧羊少了26只。转眼2个多月过去了,对于少的26只羊,加某始终没有给刘某等人说法。因此,双方发生争吵。
奇台县司法局大泉司法所工作人员得知这一消息后,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安抚双方情绪,积极听取双方的诉求,告知双方其中的利弊关系,从摆事实、讲法理、述意愿三个步骤展开调解。工作人员根据纠纷的事实,找出矛盾结点,为双方普及了民法典当中关于“物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方面的法律知识,使双方正视存在的问题。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劝说下,双方达成协议:加某赔偿刘某等人28400元。随即,老奇台人民法庭通过线上制作了民事裁定书,确保其法律效力。经后期回访,该笔赔偿款已履行。
本次矛盾纠纷化解,充分发挥了基层司法所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和“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重大矛盾不上交”的目标。今后,奇台县司法局大泉司法所坚持排查在先、调解为本,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辖区社会治安持续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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