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零容忍”
2023-11-27 18:42:57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曹力文报道)11月22日,伊宁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跨部门联合信用惩戒工作联席会议,对健全联合执法监管、联合信用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展开讨论并达成共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

  “5年前的案子,现在终于拿上钱了,我太高兴了!”11月20日,阿某将一面锦旗递到伊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阿地力江·阿布都瓦力手中。

  阿某与吐某合同纠纷案宣判后,吐某拒不履行判决中的给付义务,长期规避执行,伊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最终吐某家属帮其支付了案款。

  “钱在这里,可我一分都不会给。”家住伊宁县某村的夏某与申请执行人布某是表兄妹关系,夏某向布某借钱后长期不还,还不理会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甚至多次辱骂上门劝其履行义务的执行法官。

  “我规避执行,拒绝支付案款,浪费了司法资源,我深表歉意。”9月14日,夏某在听到执行法官宣读拘留决定书、看到法警手中的手铐后,终于对自己的行为做出检讨,并缴纳了案款。  

  伊宁县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以强有力的手段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维护司法权威,防范金融风险,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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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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