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法院发出首份《离婚案件财产申报表》
2024-04-11 15:06:28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法官指导当事人填写申报表。受访单位供图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房佳伟 通讯员 冯程程 杨佳玲报道)3月29日,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诉讼案件当事人发出《离婚诉讼财产申报表》,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施行后,该院发出的首份《离婚案件财产申报表》,旨在大力推动公正高效地解决离婚纠纷,有效维护婚姻关系中经济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

  为避免夫妻一方对配偶财产无法掌握抑或一方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确定离婚双方的财产分割范围,更好保障当事人正当诉讼权益,公正高效化解纠纷,石河子市法院作出规定,明确要求前来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应如实申报财产,申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票、基金等财产情况,并明确了申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方式和时间,要求夫妻双方在离婚案件诉前调解时或庭审中如实填写《离婚案件财产申报表》《保证书》。同时,明确告知当事人填写的相关要求、权利义务及不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敦促当事人诚信诉讼。

《离婚诉讼财产申报表》模板。受访单位供图

  贯彻实行离婚诉讼财产申报制度,是石河子市法院推行家事审判的重要举措,可促进双方当事人遵守诚信原则,便于更好地解决涉诉夫妻之间的财产争议,减少矛盾纠纷。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责任编辑:马风洁]
用户评论
0/800
发表

最新评论:

已经到底了!

快关注一些石榴号,每天知晓最新时事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

石榴云新闻客户端

主办单位:新疆日报社

营业执照注册号:12650000457601957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5120170001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新B2-2005000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3108311

新ICP备05001646号

举报热线:0991-3532125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991-353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