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庭审“搬进”大学 法庭“变”讲堂
2024-04-17 17:48:42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庭审现场。受访单位供图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房佳伟 通讯员 黄林盛 苏比努尔·沙比尔报道)4月11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检察院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联合将庭审“搬进”新疆大学法学院,公开审理孙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为师生们送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被告人孙某因法律意识淡薄、贪图蝇头小利,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售给他人,放任他人利用其银行卡实施诈骗,还为犯罪分子提供帮助,经其银行卡流转的资金涉及全国各地9起电信网络诈骗案,情节严重。

  法庭上,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逐一举证,对孙某犯罪构成进行了严密的逻辑论证,就法律适用以及量刑等充分发表了意见,并剖析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成因及社会危害性,开展法庭教育。

  庭审结束后,同学们纷纷就案件审理程序和争议焦点等进行提问,承办检察官和法官现场答疑解惑,结合此案向大家详细讲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构成要件、量刑标准、法律后果及社会危害。办案检察官对预防电信网络诈骗进行了宣讲,并发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册,教育引导在校大学生不要因为受不法分子蛊惑利诱而出售、出租“两卡”。

  闭门说教,不如以案说法。此次活动,将身边案例化为法治课堂,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新疆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军说:“这次庭审程序规范,让学生们对庭审程序有了更直观、更真切的感受,书本上学到的知识点在本次庭审过程一一展现,是一堂名副其实的示范教学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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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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