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法丨以租车售房为名实施诈骗 男子获刑11年
2024-04-25 10:49:2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麦麦提艾力·麦麦提吐逊

  与他人签订租赁合同,却把他人租给自己的车辆或委托自己出租的房屋转手卖了,近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合同诈骗案,被告人买某获刑11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案情:诈骗他人为自己“买单”

  买某从事二手车买卖生意,日子一直过得还不错,但几年前,他涉足网络赌博,渐渐陷入泥潭。

  买某从开始的小赌,到后来赌博金额越来越大,输的钱也越来越多。很快,他就输光了自己的本钱。

  因熟悉租赁交易的各环节,为快速来钱,他决定从租赁行业下手。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买某与对方签订租赁车辆合同后,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取得他人信任,又虚构事实称该车辆所有权在自己名下,将租来的车辆抵押、出售给其他人。他还以帮助他人卖房为由,将他人的房屋转手卖了,非法获利全部用于网络赌博和偿还债务。

  仅一年时间,买某就以上述方式骗取了8名被害人104万余元。得知被骗,被害人先后报警。

  说法:累犯从重处罚

  买某隐瞒事实,采取以部分履行合同的方式,非法获取利益,骗取他人巨款,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构成合同诈骗罪。

  而在此之前,买某还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属于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构成累犯的情形,一审法院依法以合同诈骗罪判处买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0万元,赔偿8名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

  一审宣判后,买某不服提起上诉。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量刑适当,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法官提醒

  将车辆或房屋租赁给他人时,应严格审查他人信用、品行及实际用车用房目的,买受人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车辆、房屋,仔细甄别各类证件的真伪,确定车辆、房屋权属后再考虑购买,避免上当受骗。如遭遇经济损失,注意及时保存证据,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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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荣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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