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韩晋 通讯员 刘亚伦报道)到了高速公路出口,男子在“是否驶出高速路去吃饭 ”这件事上犹豫不决,一会违法变道、一会停车、一会又倒车,结果饭没吃上,还因交通违法行为被扣12分。
4月19日13时20分,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石河子大队指挥室民警在视频巡查时,从G30连霍高速公路石河子东收费站匝道口处的画面中发现,一辆小型货车似乎是走错了出口,在快进入匝道时 ,迅速转向,穿越导流线又返回主路继续行驶,谁知前行了几十米后,小货车突然靠边急停 ,随后开始倒车,再次拐入匝道驶离高速路。
指挥室民警立即通过车辆信息联系到驾驶员,令其前往交警大队接受违法处理。经了解,驾驶员塔某运送货物到乌鲁木齐,行驶至石河子东收费站时,到了午饭时间,本想驶入石河子市区吃过午饭后再继续行驶,但又想坚持一下把货先送到,在思考时塔某再次改变主意,还是打算先吃饭。就这样,他在吃与不吃间犹豫不决,才有了这一系列操作。
民警对塔某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其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危害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塔某因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违法行为,被交警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在出行前,请提前规划好路线,上高速后集中注意力并留意观察道路指示标识,如不小心错过出口,请继续行驶至下一出口驶离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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