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会现场。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房佳伟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房佳伟 通讯员 杨莎报道)4月26日,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第十二师区块联络点成立,兵团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珂,南京仲裁委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顾燕宁为联络点揭牌。
新疆自贸试验区成立后,第十二师立足区位优势,抢抓发展机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立南京仲裁委十二师区块联络点,对推进优质法律服务助力打造向西开放、沿边开放新高地具有重要意义,是打造更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又一举措,为十二师区块多元化解商事矛盾纠纷提供了合法、便捷、高效的途径,将为十二师区块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联络点设在第十二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有仲裁庭,可为企业解纷提供便利,实现仲裁咨询、调解、审理、裁决等“一站式”办理。
揭牌仪式前,南京仲裁委有关人员、第十二师司法局与企业代表座谈,听取企业代表意见建议,普及仲裁知识,引导鼓励更多企业选择仲裁方式解决商事纠纷。
下一步,南京仲裁委、第十二师司法局将加快完善联络点建设,宣传推广仲裁制度,开展仲裁业务培训,优化工作流程,为企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法律保障。
新闻延伸
仲裁是我国法定和国际通行的商事纠纷解决方式,是诉讼之外唯一一条处理平等主体之间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的具有法律强制力保障的途径,没有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限制,具有专业保密、高效便捷、域外执行力强等特点和优势,是推进社会治理、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设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法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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