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昱涵 绘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许多家长给孩子报名参加兴趣班,一次性预交不菲的培训费,然而交钱容易退钱难。近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受理多起因预付培训费后遭遇“退费难”的案件,法官对此作出相关提示。
家长屡遭“退费难”
今年7月中旬,张瑞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团队的帮助下,终于收到乌鲁木齐某舞蹈培训机构退还的1000余元培训费。
7月初,张瑞给喜欢跳舞的儿子物色了一家舞蹈培训机构,本以为交了钱儿子就能学到本领,谁知孩子上了几节课后完全不像培训机构承诺的那般掌握相应舞蹈技巧。
一节课200多元,张瑞不禁心疼起钱来。她找培训机构要求退还已预交的部分培训费,却遭到培训机构的拒绝。随后,张瑞起诉到新市区法院,案件被分流到诉前调解团队。法院介入后,培训机构向张瑞退还了剩余课时费。
不同于张瑞,马玲遭遇“退费难”的原因是培训机构经营不善倒闭。
2022年,马玲给女儿在某艺术培训机构报名学画画,报名当天全额支付了9000余元培训费。但课上了不到一半,该艺术培训机构就因经营不善无法继续提供培训服务。
同年4月,某艺术培训机构与马玲经协商签订3个月内退还7000余元培训费的协议。但直到2023年年底,马玲仍未收到退款,于是她诉诸法律。
今年4月,新市区法院判决某艺术培训机构向马玲退还培训费及占用资金的逾期利息共8000元。
退费难在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虽有具体规定,但培训机构履行起义务来可没那么容易。
据了解,去年至今,新市区法院已受理培训合同类纠纷147起,其中46件通过调解结案。
新市区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法官美丽办·吾买尔承办多起培训类纠纷案件。
“我们发现,很多校外培训机构并不会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而是口头约定,或所签订的合同并不规范,未明确约定相关情形的退款事项,才导致纠纷的发生。”美丽办说,培训合同类纠纷往往具有诉讼标的额小、证据收集困难、被告故意躲避等特点,不少案件最终以调解结案,绝大多数培训机构也退还了剩余课时费,但如何从源头治理行业弊病、推动培训机构健康发展才是需要关注的问题。
法官提示
在当前校外培训机构还有待继续规范的情况下,家长在签订培训合同时,仔细阅读与自身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报名培训课程前,应密切关注培训机构的经营状况,在接受培训过程中,注意保存合同文本、缴费票据、沟通信息等相关证据,发生纠纷后,及时维护合法权益。如能按阶段支付课程费用,不建议一次性大额购买教育培训机构的课程,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延伸阅读
为确保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保护双方权益不受侵害,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注意:
1.明确合同重要细节,如培训课程、师资、培训费用、培训时间、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等。
2.明确合作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培训机构应当提供恰当的课程内容、保证内容真实准确、保证服务质量等。
3.明确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合同,应赔偿对方损失,并规定在何种情况下,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4.明确费用结算方式,包括培训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以及费用增减和调整的协商机制。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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