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检察机关:守护高标准农田 服务保障农业现代化
2024-12-01 11:27:39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4月20日,哈密市人民检察院对防护林复种情况开展“回头看”。受访单位供图。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詹晓明 通讯员 孙泽琳 丁丹丹

  “经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已与17个乡镇签订农田防护林补植补种协议,全区共补种防护林1403.83亩,补植树苗12.87万株,与两个乡镇签订高效节水建设项目管护协议和工程移交证书,修建两座前池‧‧‧‧‧‧”。日前,哈密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余莎在汇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成效时说道。

  专项部署 主动作为提质效

  “按照最高检、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对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的部署,哈密市检察机关要迅速联动,主动履职,全面调查辖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深入挖掘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典型问题。”2023年10月,哈密市两级检察院联动部署会上,哈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马军说。

  哈密市检察机关及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带头攻坚,靠前指挥,通过定期召开办案推进会和案情分析会,了解问题困难,听取意见建议,讲授监督方法,提出监督要求,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大大提高专项工作的推进质效。经初步调查,截至2023年,哈密区域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5个,建设面积42.76万亩。项目建成使大部分种植高标准农田的农户从中受益,但仍有个别地块建设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公益诉讼检察以最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为原则,坚持深化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主动作为、多方出力,共同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023年10月30日,哈密市检察院与哈密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工作实施方案,由两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组成领导小组,共同推进高标准农田问题整改。

  “两脚有泥” 审调并重“有底数”

  “高标准农田真好,现在土地平整,非常适合机械化操作,地里的农活省心了,产量还提高了。”伊州区大泉湾乡村民高兴地说道。

  2023年12月,哈密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召开推进会,组织检察人员学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专业知识,商讨调查取证工作和解决调查人员不足的问题。

  12月下旬,检察官们出现在田间地头,由院领导带队,工作人员分组搭配,各负其责,用15天时间走遍辖区17个乡镇,对25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田、土、水、路、林、电、技、管”8个项目要素展开调查。同时,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现场勘查工作,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的协同作用,形成更深更广的监督合力。

  在勘查现场,检察官向乡镇工作人员、村民详细了解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灌溉与排水、农作物耕种、建后管护、配套设施、防护林建设等情况,结合无人机航拍技术,大范围采集现场数据,获取高标准农田实际建设情况。

  只有“两脚有泥”,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在实践中,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必须做到审查和调查并重,防止调查取证不全面、不深入、不细致,影响公益诉讼案件质量和效果。

  “一农户管道破损,致使20余亩地被淹没,农作物全部毁损,造成重大损失,我们村同类问题出现过20多次,原因是项目建设完成后,因给水管道落差较大,灌溉水压超出管道承载能力而爆管。出现该问题后,施工方已向农户补偿。”日前,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南湖村负责人介绍说。

  近年来,哈密市检察院通过综合研判收集的问题对村民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大小和整改的难易程度,最终汇总出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的不同类问题30个,并逐一建立问题清单和案件线索台账。

2023年12月,哈密市和伊州区检察院对伊州区大泉湾乡黄芦岗村高标准农田用电设备开展调查。受访单位供图。

  推动整改 检察助力促落实

  3月28日,哈密市人民检察院与哈密市农业农村局就高标准农田项目建成后存在的问题召开座谈会,共商解决方案。“我们两家单位携手履职,争取将高标准农田项目中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哈密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黄浩说。

  哈密市检察院多次与农业农村部门、相关乡镇召开碰头会、座谈会,以事实和证据为依据,将摸排发现的高标准农田存在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输配电、机耕路、防护林等方面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向行政机关做口头通告,多方共同拟定初步整改计划、整改措施。

  检察官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较为普遍、整改难度大的问题列为案件线索,共立案9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或磋商的形式逐一推动整改,确保问题真正有效解决。

  深秋,哈密市伊州区德外里乡高标准农田旁新栽种的小树苗迎来了第一次落叶,历经酷热的它们成功在这片土地上扎根生长。“当时这里栽种的树苗成活率不高,经历补种,这一片都成活了,正是‘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行动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新的生机。”10月23日,办案检察官余莎感慨道。

  哈密市检察机关将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重点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全流程监督,为服务保障哈密市农业现代化发展作出检察贡献。

  “不将一次整改作为案件成效的评判标准,始终秉持‘持续跟进监督理念,多次前往行政机关整改现场勘查,确保案件取得实效。对易于反弹的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通过举一反三提升工作质效,巩固整改成果。”日前,马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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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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