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新疆启动仪式举行
2024-12-02 12:12:55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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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启动仪式现场。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赵书城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赵书城报道)12月2日,由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党委文明办、自治区教育厅、司法厅、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文旅厅、共青团自治区委员会九部门共同主办,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承办的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新疆启动仪式在自治区图书馆举行。

  2012年,国务院批复将每年12月2日确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旨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文明交通意识,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守护人民群众安全顺畅出行。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赵忠伟在致辞中表示,10余年来,“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活动已成为凝聚交通安全理念、法治理念和文明理念的重要文化品牌。近年来,全区公安交警、各行业部门齐抓共管,持续拓展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向上向善、自觉自发的文明交通意识蔚然成风。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着新风险、新挑战,赵忠伟倡议,全社会协力形成文明交通社会共识,不断创新文明交通主题实践,持续开创文明交通传播格局,努力构建更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活动现场播放了新疆交警年度回顾宣传片。一年来,全区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多部门聚焦道路交通安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源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城市交通出行综合治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严管治理、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强基治理等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活动还设置了现场访谈环节。3名新疆交警模范人物接受访谈,其中,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平龙于2022年被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他表示,“全国交通安全日”见证着公安交管部门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坚实足迹,凝聚了全社会安全文明理念,促进了道路安全畅通。“作为交通安全执法单位负责人,我将着力营造文明交通良好氛围,为冬季事故预防和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奠定坚实基础。”平龙说。

  活动现场播放了“人民卫士”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巴依卡·凯力迪别克以视频形式发出的倡议,他希望大家遵守交通规则,敬畏生命,安全文明出行、远离事故伤害。

  作家刘亮程、演员陈建斌、篮球运动员阿不都沙拉木·阿不都热西提等多名特邀嘉宾通过视频的形式倡议全社会践行自律、礼让、包容、文明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从源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12时,随着与会嘉宾按下启动按钮,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新疆片区宣传活动正式启动。

  据了解,全区公安交管部门将开展多种形式宣传警示教育活动,增加交通安全文化内容供给,推进交通安全文化品牌创新培育,鼓励全民参与主题活动,在协同共建中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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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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