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 不顾安全,一切归零!
2024-12-27 16:36:06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李济良 绘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李娜

  12月9日起,乌鲁木齐市启动外卖餐饮配送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乌市公安交管部门从严查处电动自行车不靠右通行,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无牌上路、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已逾半月,效果如何?

  一线镜头 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频发

  12月23日11时许,在乌市黄河路与钱塘江路交会处,一辆在机动车道来回穿行的电动自行车被执勤的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沙依巴克区大队长江路中队中队长郑明“锁定”后拦停。“地面这么滑,在马路上乱穿太危险了!”郑明对骑手开展批评教育。骑手表示,在路中穿插行驶,可以加快通行速度“多送几单”,结果忽视了安全。

  “这属于交通违法行为。”郑明告诉骑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应在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随后,郑明依法对骑手作出罚款30元的处罚。

  “开展整治行动以来,外卖骑手、快递员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数量明显下降。”郑明向记者介绍,从已查处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来看,横穿道路时不按规定下车推行、不靠右侧行驶、违反交通信号指示、不戴头盔等情况占比较大,且仍时有发生。

  记者发现,当日上午该路段发生15起外卖骑手、快递员交通违法行为,原因都是“赶时间送单。”

  教育处罚 忽视安全得不偿失

  “12月1日20时35分,艾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乌市西城街与一辆小轿车相撞,艾某因未靠右行驶,须赔偿对方损失;12月22日21时47分,阿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青峰路与一辆小轿车相撞,阿某因未靠右行驶,承担事故全责……”沙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介绍,涉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在乌市市区道路屡见不鲜,冬季路况不佳,形势更为严峻。这些事故中,骑行人员因违法行为担主责甚至全责的占比不小。骑手为图便捷不顾安全,非但不能如愿,反而可能导致耽误时间、造成损失,甚至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

  民警呼吁: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一定不要有随意变道行驶、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且争道抢行、违法载人、停车越线、边骑车边接打电话或操作手机等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 公安交管部门出招见成效

  针对电动自行车灵活、分布较广的特点,公安交管部门在整治工作中采取“高峰+平峰”“定点+流动”“教育+处罚”联勤联动机制,灵活部署警力,持续加大管理力度。

  与此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分析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原因,查找交通安全薄弱环节,及时调整策略,对症下药消除安全隐患;联手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共同走访配送企业,指导完善配送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履行行业公约、经营规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加强对配送人员的培训、管理、安全教育,规范电动自行车驾驶行为。

  郑明介绍,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查处后,会以播放警示教育视频的方式,对配送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公安交管部门还联合街道、社区,组织工作人员走进外卖配送站点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引导配送人员骑行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文明出行。”郑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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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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