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法追剧|《北上》里的法律警示,大家需要防范!
2025-03-20 17:00:50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电视剧海报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记者 张秀 通讯员 施玟宇

  近日,现实题材剧《北上》正在热播。剧中通过细腻的群像刻画,展现了不同家庭背景的年轻人面对职场、家庭、情感时的挣扎与蜕变。晓法追剧时发现,该剧还巧妙融入了多个法律问题。 

  剧中,正在读高中的夏凤华为减轻家庭经济压力,轻信了一位自称星探的摄影师,与其签订了一份看似报酬优厚的合同。事后夏凤华才得知,这个摄影师看似是从事正规拍照业务,实则是靠拍摄内衣照和色情照片赚钱。

  合同中承诺给夏凤华高额签约费和广告拍摄机会,实际是为了隐藏不良企图。更令夏凤华震惊的是,合同中还约定了高达五倍的违约金。

  晓法想问:这份协议可以撤销吗?这样的高额合同违约金,需要赔偿吗?

  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海峰说:可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欺诈行为包括故意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等,这种情况下,受欺诈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

  根据剧情得知,摄影师是以欺诈的手段骗取夏凤华的信任才签约的,夏凤华可通过法律途径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撤销后,合同即无效,夏凤华也无需再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该剧情也警示广大青年,签署这类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审查条款,警惕高额违约金等不合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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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中夏凤华是家中独女,母亲李燕和父亲夏茂田十分宠爱她。但夏凤华的奶奶却以没有男丁断香火为由,逼迫夏茂田过继一个儿子。夏茂田心知老太太是想通过这个操作来分家产,他承诺:自愿放弃老家房屋的拆迁款,条件是老太太不再提过继的事情。夏茂田再三保证和妻子绝不反悔后,老太太这才作罢。

  晓法想问:夏茂田代替妻子李燕放弃拆迁款,这样的承诺有效吗?

  田海峰说,如果妻子不同意放弃财产,丈夫单方面承诺放弃财产的行为在法律上可能无效,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剧中没有明确介绍夏家老屋的性质,无法断定该房屋的属性,但李燕事后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

  日常生活中,丈夫替妻子承诺放弃财产的行为,应当征求妻子的同意并具备以下条件才发生法律效力:1.真实意思表示,承诺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2.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承诺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3.书面形式,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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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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