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彭艳
3月24日,一起跨越8年的赡养纠纷,在奎屯市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副庭长杨力的调解下化解。
年过六旬的王女士独居多年,患有高血压和胃病需长期服药,因无固定收入,她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支付自2023年6月以来的赡养费。
法庭上,王女士拿出一条多年前大儿子给她买的裙子和一张供大儿子上大学时的汇款证明,含泪讲述了离婚后,独自抚养两个儿子的艰辛历程。为了让儿子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王女士省吃俭用,甚至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舍不得买。然而,自2018年起,大儿子长期在外地工作,8年间不仅没有对她进行问候和探望,也没有给予经济上的帮助,完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小儿子虽然尽到了部分赡养义务,但也远远不够。
承办法官杨力认为,这起纠纷的核心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亲情的缺失。他以“修复亲情关系”为目标,采用了“三步调解法”。
第一步,深入了解各方实际困难。通过多次谈话,杨力发现,王女士最渴望的并不是单纯的经济补偿,而是孩子的关怀和陪伴。她希望儿子能多回家陪她说说话。第二步,依法确定赡养费标准。杨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合新疆2024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确定了合理的赡养费标准。第三步,提出创新调解方案。杨力提出了“分段支付+定期探望”的方案:由两个儿子于2025年12月30日前各支付3万元;月度赡养费自2025年3月起,每月按时支付1500元。同时,要求大儿子、小儿子每季度返乡探亲,每周电话问候。
经过杨力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两个儿子表示愿意按照约定支付赡养费,并承诺每年春节、中秋等节日返乡探望母亲,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探望,每周至少打一次电话问候。
调解结束后,大儿子眼含热泪地说:“感谢法官让我意识到,赡养不仅是金钱上的付出,更需要情感上的陪伴。我以后一定会多回家看看,好好孝顺母亲。”王女士也激动地说:“只要孩子们能常回家看看,我就心满意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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