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瓦西拉·马曼
“特别感谢你,今后我一定会好好对待媳妇,经营好家庭。”4月7日,在昭苏县人民法院家事调解室,依某激动地对法官乌兰古丽·斯哈提别克说。
2015年9月18日,依某与吾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子。随着经济压力增大,夫妻二人常因家庭琐事争吵。
今年3月24日,吾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请求判令自己抚养两个孩子,依某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你对家庭和孩子不管不问,没有尽到丈夫和父亲的责任。”“你没有理解过我,一回家就唠叨,我也受够你了!”调解室里,双方情绪激动、相互指责。
乌兰古丽并未急于开庭,而是耐心倾听双方陈述,梳理矛盾根源。在她的引导下,夫妻二人回顾生活点滴,意识到矛盾多源于日常琐事的积累。乌兰古丽找准切入点释法说理,从夫妻感情、子女抚养、家庭经营等方面指出双方的不足,并强调相互理解、包容、信任的重要性。
“婚姻是需要双方共同经营和维护的,它像一棵树,需要双方共同浇灌、共同培育。走到今天不容易,希望你们能心平气和地好好考虑。”乌兰古丽语重心长地说。经过沟通,两人放下执念,互相道歉,重归于好。
这场离婚纠纷在二人的拥抱中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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