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联合执法检查小组检查汇嘉时代北京路店销售的书籍。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龚彦晨报道)4月24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联合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兵团第十二师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乌鲁木齐市委宣传部、乌市文旅局、乌市公安局、乌鲁木齐海关等多个部门,联合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围绕大型商超、书店、电影院等场所,检查是否销售假冒专利产品;是否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是否存在销售非法书刊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汇嘉时代北京路店,联合执法检查小组来到超市进行相关检查。在超市的进口食品区,检查小组先后检查了进口巧克力、啤酒、调味料等多个品种的中文标签等信息,商品的保质期和有效期以及是不是“三无”产品;在粮油区检查了拥有发明专利的粮油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备案情况。
“进货的时候,在问经销商索证索票的同时,还需要问厂家要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书的复印件进行台账管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处长王勇智说。
“进口商品销售区目前有400多种商品,平时都有专人仔细检查中文标签、索证索票、检查生产日期和不合格的标识等,检查以后再上架。”超市副店长杨金丽说,超市会及时下架可能存在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的产品,超市平时严格落实各项规定,严禁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进入超市,全力为消费者提供放心的购物环境。
随后,检查小组前往书店、电影院等地检查经营主体是否存在销售非法出版物和侵权盗版的图书、杂志的情况。
“我们还要督促相关经销商落实进销货台账管理的主体责任,也会同步核查经营主体证照资质、进货渠道、仓储管理等环节。”自治区文旅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执法人员高学智说。
乌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科长邢倩说,经过今天的联合执法检查,暂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后期还会不定期继续检查,如果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将严厉查处。同时,也提醒经营者自觉履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培训力度,切实履行好进货查验义务,着力实现知识产权自查自纠常态化、规避风险精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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