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某当场向徐某支付欠款1万元。通讯员 杨毅伟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杨毅伟报道)“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货款,太感谢了!”4月18日,在特克斯县综治中心诉讼服务窗口,徐某激动地说。
2023年10月12日,波某在徐某经营的五金商行购买了一辆三轮电动车,该车总价10500元。波某将自己的二手电动车折价500元交付给徐某后,欠付三轮电动车款1万元。波某承诺在2024年10月11日前付清欠款,如逾期愿意承担违约金1000元及利息。合同到期后,徐某多次催要,波某却百般推脱。
今年4月18日,徐某前往特克斯县综治中心求助,综治中心调解员和特克斯县人民法院派驻综治中心法官助理哈力亚·吐尔汗运用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展开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向徐某和波某双方释明了各自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耐心劝说双方互谅互让,寻求解决方案。
经调解,波某当场向徐某支付欠款1万元,徐某放弃1000元违约金及利息的诉求,一起货款纠纷被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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