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查获的大麻毒品。受访单位供图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王樾
近日,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涉毒犯罪案件,被告人依某因容留他人吸食自制大麻,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2024年9月28日,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海努克边境派出所民警在对一可疑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内三人精神状态异常,在车内地板以及副驾驶门侧发现可疑物品。民警当即对人车及可疑物品进行扣押。经鉴定,车里的21包粉未中有10包检测出四氢大麻素(大麻的主要成分)。
今年3月25日,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指控被告人依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向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4月9日,该案经法庭审理查明,2024年8月中旬,被告人依某将自家院里生长的野生大麻加工后分装成28包,将26包藏匿在家中,2包供自己吸食。同年9月25日至28日,依某先后四次容留苏某、艾某吸食自制大麻直至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某明知大麻属毒品,仍加工制作并多次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结合其认罪态度及社会危害性,依法判处依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二)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二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七)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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