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警联动聚合力 监督协作提质效
2025-04-30 19:14:19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张蕾 通讯员 陈涛报道) 近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驻自治区交警总队高支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成功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犯罪嫌疑人阿某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这一案件的办结,是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高效履职的生动体现。

  自治区交警总队高支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于2021年1月建成并投入使用,秉持“一站式办案、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理念,集案件受理、侦查取证、讯问审查、速裁办理、法律监督等功能于一体,形成“一站式、全流程”办案闭环。2022年1月,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在该中心设立侦协办,开启了检察监督与公安执法协作的新篇章。

  自成立以来,侦协办积极作为,全面履行监督职责。一方面,依法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执法活动监督,派驻检察官全程跟踪案件侦查进展,在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提供专业建议。在某起危险驾驶案办理中,检察官提前介入,通过查看案发视频监控,发现犯罪嫌疑人虽发动车辆但未行驶,依法认定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成功监督公安机关撤案。

  另一方面,侦协办将检察监督关口前移,强化提前介入和对疑难复杂案件的指导工作。在孟某危险驾驶案中,检察官发现存在错误立案情形,随即引导侦查并自行补充侦查,最终认定孟某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该案获评全疆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有效提升了侦查监督质效。

  在协作配合上,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紧密合作,先后会签《关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的意见》《水磨沟区公安分局刑事案件会商机制》等文件,明确职责分工与工作流程。通过办案系统数据交叉比对,侦协办发现陈某交通肇事案存在未移送审查起诉及丢失案卷虚假结案等违法情形,并及时监督纠正,确保案件顺利办结。

  此外,依托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辖区执法司法机关打造“一站式”办案平台,实行公检法司集中办案。邱某云危险驾驶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便是该机制成效的有力证明。

  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完善轻微犯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深入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实践,为维护司法公正、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贡献力量。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责任编辑:李冰姿]
用户评论
0/800
发表

最新评论:

已经到底了!

快关注一些石榴号,每天知晓最新时事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

石榴云新闻客户端

主办单位:新疆日报社

营业执照注册号:12650000457601957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5120170002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新B2-2005000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3108311

新ICP备05001646号

举报热线:0991-3532125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991-353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