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院一案例入选《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No.9(2025)》
2025-06-17 14:09:23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张秀 通讯员 王焕报道)6月13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导、乌市中院具体承建的“新疆法院多语种智能翻译系统助力司法为民多元化探索实践”创新案例,入选《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No.9(2025)》(以下简称《法院信息化法治蓝皮书》)。

  《法院信息化法治蓝皮书》发布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法院信息化法治蓝皮书》总结了2024年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取得的进步,并对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客观评估。

  发布会上,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培受邀代表课题组作交流发言。

  为保障宪法赋予当事人在诉讼中使用本民族语言参加诉讼活动的权利,充分表达真实诉求,使当事人能够更方便快捷地“听明白、看明白”案件审理,2021年在自治区高院的指导支持下,乌市中院在工作中引入多语种智能翻译系统。

  该系统具备语音实时翻译、语音转写、文本翻译等功能,全面覆盖诉讼服务、开庭审理、案件合议、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评议、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环节。

  “系统开发过程中,我们共采集语料数据300多万条,特别对法律术语进行针对性优化提升,确保翻译过程中对法律概念引用的精准性、专业性和严肃性。”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处处长吴波介绍。

  目前,新疆法院多语种智能翻译系统已在乌市两级法院得到全面应用,系统的文书智能转写功能,为喀什、和田、阿勒泰、哈密等地的22家法院提供了能力输出。

  自2021年以来,多语种智能翻译系统已使用123万余次,转写语音8.2万小时,转写文字6.4亿字,共翻译文书材料15万余份,保障庭审超1.25万场次,音频离线转写460余次,视频离线转写80余次,为少数民族语言案件当事人提供了“数字翻译官”,为法官开庭审理案件提供了“智能书记员”“智慧评查员”,以数字化手段助力各民族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们将继续以‘如我在诉’理念,不断深化数字法院建设,持续提升诉讼服务精准化、便利化水平。”马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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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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