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朱新(右)为自治区消保委新闻宣传专业委员会授牌,新疆法制报社新闻总监齐琪代表自治区消保委新闻宣传专业委员会接牌。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摄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龚彦晨报道)6月16日,在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消保委”)第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朱新为自治区消保委新闻宣传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新专委”)授牌,这也标志自治区消保委新专委成立。
新专委成立,旨在进一步传播消费维权知识,增强公民消费维权意识,不断强化消费舆论监督,提升消费维权震慑力,形成“舆论+信用”的双重约束,以媒体力量赋能消费维权,为消费者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当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新闻宣传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经会议审议通过。《规则》明确,新专委由消费维权新闻领域专家记者组成,志愿为自治区消保委维权工作提供舆论支持和舆情应对的专业支持团队;新专委成员将发挥专业领域特长,参与研究消费维权重大理论和热点难点问题、消费维权新闻理论、消费维权舆情问题研究,并就完善消费维权政策、健全法律制度、维护消费者权益、普及消费知识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消保委秘书处负责人夏爽表示,自治区消保委将以此次新专委成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各委员单位、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深入联动,用心倾听消费者声音,在破解消费难题,创新维权机制等方面依法履职,在强化社会监督、消费纠纷调解、对比试验、消费体察、满意度调查、社会舆论监督等方面持续用力,为优化全区消费环境建设,服务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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