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托克逊县人民检察院将案款集中退还给15名受害人。受访单位供图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詹晓明 通讯员 艾克玛·艾尔西丁 阿斯古丽·阿力木
近日,托克逊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离职教练阿某诈骗15名学员的案件作出判决,阿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判决已经生效。
今年4月11日,托克逊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以“打通内部关系”为幌子实施诈骗的刑事案件。检察机关迅速开展缜密侦查和追赃挽损工作,为15名受害人成功追回涉案资金12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阿某曾是托克逊县某驾校教练,2022年12月离职后一直未找到合适的工作。一些学员不了解情况,仍向其咨询驾考事宜。因生活窘迫,他竟动起诈骗学员的歪心思。阿某针对学员多次考试失败、没时间参加学习、急于考取驾照等需求,谎称自己已打通内部关系,可免考办理C1驾驶证。他根据受害人的承受能力,开出3800元—13800元不等的办证价格。近2年时间内,阿某先后骗取15名被害人资金共计12万余元。
受害人(右)领回被骗钱款。受访单位供图
托克逊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后,迅速启动审查程序。经调查发现,15名受害人中仅1人主动举报,其余皆由阿某供述,且其尚未退还受害人被骗资金。为实现惩治犯罪与挽回损失同步推进,一方面,检察官与托克逊县公安局民警协作,全面收集证据,厘清犯罪事实和资金流向,防止钱款转移隐匿:另一方面,多次与阿某及其家属进行深入沟通,详细阐述退赃在法律量刑中的重要意义,争取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还钱款。
4月18日,阿某的辩护律师与承办检察官联系,表示阿某愿意认罪认罚、退赔案款。4月23日,收到阿某退赔涉案资金后,托克逊县人民检察院集中返还给15名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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