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房佳伟 通讯员 马月梅报道)为构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同机制,凝聚多元解纷合力,日前,兵团印发实施《关于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兵团行政争议多元协同化解机制建设进入新阶段。
《意见》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牵头起草,兵团党委政法委、全面依法治兵团委员会办公室、兵团分院、兵团检察院、兵团司法局联合印发。《意见》围绕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源头预防、协调联动、机制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了27条具体措施,着力构建行政争议全链条化解体系,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意见》指出,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纠纷,推动行政争议在法治轨道上实质解决。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党委领导下,更好发挥行政机关负责、司法行政机关综合协调、人民检察院监督参与、人民法院推动保障的职能作用,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意见》强调,要加强行政争议源头预防,从建立矛盾纠纷联合分析研判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积极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等方面发力,参与源头治理,系统提升前端治理能力,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预防。
根据《意见》,兵团将加强协调联动,通过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评价指导机制、开展专项化解活动、联合开展常态化培训、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宣传推广机制等方面,全面提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协同效能与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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