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王晨 通讯员 艾则麦提·多力坤
近日,由阿瓦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故意传播艾滋病案件,经法院审理,判决麦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2011年4月,麦某经阿瓦提县疾控中心确诊为HIV抗体阳性。2020年1月至2022年1月期间,他多次在未告知自身病情、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与受害者米某发生性行为。米某出现身体不适后,检测确诊艾滋病,经警方调查,锁定麦某为传染源。
麦某对其故意隐瞒病情、放任病毒传播的行为供认不讳。
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以严谨细致的态度,对证据进行反复审查和梳理。因案情较为复杂,阿瓦提县检察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深入研究和论证,依法认定犯罪嫌疑人麦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
法院的判决不仅彰显了法律威严,更向社会传递出明确信号:故意传播传染性疾病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检察官提醒
艾滋病不仅是公共卫生领域的问题,还是需要全社会应对的一大挑战,防艾知识的科普必不可少,防艾任务任重道远。恶意传播的行为,一定会受到法律严惩。如果不小心被传染了性病,一定要记得收集好证据并及时报警,依法保障自己的权益。
延伸阅读
故意传播艾滋病为何构成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认定为刑法第九十五条第三项“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所指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一)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
(二)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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