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儿童医院新疆医院关于取消门诊预交金的通知
2025-04-25 18:35:31
石榴云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实施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项目的通知》(国卫办函〔2025〕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的通知》等工作要求,北京儿童医院新疆医院决定于即日起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陆续对就诊卡内余额办理清算、退款,可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均可)前往医院门诊收费窗口办理余额清算退款手续;若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前往,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提供持卡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和代办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患者在门诊挂号、检查、检验、开药等就诊环节费用结算均改为实开实收,医院支持窗口、微信、自助机、医保卡等多渠道支付结算,医保患者在掌上医院和收费窗口结算时根据参保类别进行医保结算。
针对急诊、重症、高龄老年患者等有缴纳预交金需求的群体,在患者自愿的前提下,可灵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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