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实习记者 蔡希报道)“开发商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的车位分配给了其他业主,我有合同,上面也写的很清楚车位号012,我坚持要回我的车位……”6月17日,网友赵女士在石榴云12345问政平台写下了一条留言。
网友赵女士的留言截屏。
收到留言后,记者联系到赵女士,她说车位是购房时附赠的,开发商告诉她,现在想要回来不太可能,因为另一位业主不愿意归还。
6月25日,赵女士的留言在经过米东区人民政府处理后得到了回复:公司在向业主赠送车位使用权时,签订了一式两份的使用协议书,双方各持一份,在碧桂园留存的协议书中,有的业主填写了车位编号,还有部分未填写,其中赵女士的那份未见编号,公司就按照房价高低原则进行了划分,导致012车位赠送给了另一户业主,然而到交付时,赵女士出示了带有车位编号的协议书,产生了一个车位两个业主的问题。
当事人与碧桂园签订的车位使用协议书。赵女士提供。
随后,记者联系到碧桂园西北区域新疆片区品牌经理,对方表示,关于赵女士车位的事情,公司已经与其进行了沟通处理。品牌经理表示:“我们已联系了附近车位的业主,暂时没有愿意调换的,现在正在沟通隔壁单元的业主。”
7月3日,该品牌经理告诉记者,经过联系,目前已经找到一位有出售意向的业主,但其目前在外地,需要回乌后详谈。“我们会尽快帮助赵女士解决车位的问题。”他说。
对于此事,记者咨询了石榴云法律帮帮团成员、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渠江。郭渠江说:“因开发商的失误导致当事人无法取得车位,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现在双方达成协议交付其他车位属于变更合同,建议当事人与开发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包括交付车位的时间及逾期交付的违约赔偿等责任。后续如开发商未能如约重新交付车位,则可依据补充协议向其主张相应责任。”
当天,记者联系赵女士转告了律师建议。赵女士说:“希望尽快能解决车位问题,谢谢石榴云问政平台提供的法律建议,我会认真考虑。”
对此事,记者将持续关注。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