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叶晓敏
“投诉无门,没人管,问题解决不了。”1月初,家住乌鲁木齐市天银大厦A座的刘女士在石榴云12345问政平台上留言,原物业工作人员抄水表时,将百位数上的4抄成了5,多收了100方水费,她要求原物业公司退还多收的495元,遭到拒绝,随后向多部门投诉,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百位数上4变5 用水量凭空多出100方
在新疆绿洲峰境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给刘女士的收费票据上显示,2023年5月21日,新疆绿洲峰境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收取了刘女士家水表数值达506方的水费759元。
“一听到要收700多元的水费,精神恍惚了一下,感觉咋这么多?”刘女士清晰的记着自己当时的感受,因为上门抄机械水表的有两名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并且对水表的指针数值进行了拍照,她认为不会出错,就未深究水费的数额。
直到2023年10月26日,新的物业公司新疆傻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接管了天银大厦A座的物业服务管理,再次来到刘女士家抄水表收水费时,水表的数值显示为425方。
刘女士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新疆绿洲峰境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抄错了水表数值。
为了要回多收的495元水费钱,刘女士给新疆绿洲峰境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名姓张的收费员打电话。“我说明情况后,收费员让我不给新的物业公司交水费,直到水表的指针数值达到已收水费的标准以后,再交钱。”刘女士说。
刘女士给两家物业公司交水费的收据。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叶晓敏摄
要求退费 收钱方态度消极
刘女士不认可张姓收费员的处理方式,“我认为,该是谁的问题,就该谁来解决,钱是交给新疆绿洲峰境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就该他们退还水费,没想到张姓收费员说,‘那你爱咋地就咋地’。”
于是刘女士就此事向相关职能部门投诉。“乌鲁木齐市物业监管部门一位工作人员回复我,说物业的这种行为已违法,让我去法院起诉。”刘女士感到不可思议,为了495元钱,还要去法院起诉。
她当时就给工作人员说,“作为物业监管部门,对这样的居民诉求,难道就没有行政手段?没有监管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事事都需要去法院起诉,那法院岂不人满为患。”
今年1月初,刘女士向石榴云12345问政平台投诉。
接到投诉后,记者首先与新疆绿洲峰境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张姓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对方听到记者是询问居民要求退还多收水费的事后,便声称记者拨错了电话,随即挂断了电话。记者再次拨打时,被直接挂断。
随后,记者几经周转,找到了新疆绿洲峰境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位姓夏的相关负责人。他表示对此事不知情,需要跟张姓收费员核实事实。
两天后,记者再次联系夏姓负责人,他说,如果事实清楚,可以给居民退款。具体的事情需要张姓收费员给记者做解释说明。
记者再次拨通张姓收费员的电话,她拒不承认水表数值抄错的事实。
1月10日,刘女士家水表的指针数值百位在4与5的区间范围内。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叶晓敏摄
维权艰难 责任方究竟在谁
为了验证水表数值到底是多少?记者邀请了水表计量方面的专业工作人员前往刘女士家中对水表的指针数值进行读数。 经专业人员读数后,确定水表百位数为4。
随后,记者与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监督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说明了刘女士要求原物业退还多收水费遭拒的事实和经历。
该负责人回复,居民与物业之间产生的经济纠纷,不在物业监督管理的范围之内。物业收取水费,属于代替水务部门收费的行为,应该由水务部门出面协调解决,物业监管部门没有监管这方面的职责。
记者又与乌鲁木齐水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说,该集团与物业公司根据小区供水总表签订相关合同,小区内部的供水设施产权和管理权都不归该集团管理。
1月10日,记者再次联系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监督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时得知,针对新疆绿洲峰境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态度以及退费问题,物业监督管理部门已与该公司夏姓负责人取得联系,协调其处理居民的诉求。
刘女士被原物业多收的495元到底能不能拿回来?记者将继续关注。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