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布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 每年抽检比例不少于5%
2024-03-04 14:48:28 石榴云/新疆日报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赵西娅报道)日前,自治区教育厅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实施办法》(下文简称《办法》),明确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抽检比例不少于5%。

  依据《办法》相关要求,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按照“随机抽取、突出重点、均衡兼顾、科学公正”的原则进行,重点为加强我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提高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论文评议工作,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论文名单,抽检范围为区内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上一学年度授予硕士学位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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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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