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谢慧变
“住房安全是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前提。新疆安居工程减灾成效非常显著,经验值得在城镇、企业当中进行推广。”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原副所长、二级研究员高孟潭感慨道。
9月10日,由中国地震局组织的“防震减灾高质量发展进行时”主题采访活动走进阿克苏地区。在乌什县亚曼苏柯尔克孜族乡幸福新区,来自中国地震局、新疆地震局的专家及疆内外媒体记者一行深入调研乌什县7.1级地震受灾及灾后恢复情况。
9月10日,“防震减灾高质量发展进行时”主题采访活动走进阿克苏地区乌什县亚曼苏柯尔克孜族乡幸福新区村民家中。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谢慧变摄
今年1月23日凌晨,乌什县发生7.1级地震,部分房屋倒塌或受损。倒塌的房屋主要集中在偏远牧区,以牧民自建房和临时住房为主,乌什县在此次地震当中未出现重大伤亡。
乌什县委书记颜画认为,除了预警及时、救援及时、常态化防震减灾演练等原因外,抗震安居房发挥了根本作用,这些抗震安居房就是大震中的保命房。
“地震灾害多数是由房屋破坏造成的,只要房屋在地震中不破坏、少破坏、轻破坏,伤亡人数一定是很少的,损失程度也会减小很多。”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原所长、二级研究员孙柏涛说。
专家们的感受在乌什县亚曼苏柯尔克孜族乡幸福新区居民乎西塔尔别克·司马义这里得到了印证。“抗震房房顶受损,但没有倒塌,旁边的自建房倒塌很厉害。”他说。在灾后重建工作中,乎西塔尔别克毫不犹豫选择搬迁新区。
和乎西塔尔别克一起搬进幸福新区的有41户村民。乎西塔尔别克说:“新的住房80平方米,政府补贴了85%的费用,现在房子不仅更安全,生活也更加方便。”
根据群众意愿,乌什县采取原址重建209户、搬迁新区41户、进城安置42户三类方式安置受灾群众。按照补助标准,2023年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2万元,新建房屋及院内附属设施由政府全额补助;高于1.2万元,政府补助75%;进城安置和搬迁新区补助标准为85%。
记者了解到,2004年,新疆在全国率先实施农村抗震安居工程。为了确保全疆农村低收入群体现有住房更加抗震安全,2021年以来新疆实施农村住房抗震防灾工程,截至2023年底,累计完成工程建设任务3.48万户,近14万各族农民群众住进抗震安全的“放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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