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多家医院共享互认。近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获悉,截至目前,全区428家二级及以上医院已全面落实377项检查检验项目互认,累计互认9万余人次、13.7万份,累计为患者节省医疗费用2500万余元。
11月7日,秦女士在自治区人民医院乳甲外科就诊时,带上了此前在另一家医院的检查报告。医生查看了检查日期,结合患者的病情,判断上次的检查结果可以参考。
“两周前我在别的医院查出甲状腺结节,想看看其他医院的治疗方案,如果还要重新做检查,费事又费钱,现在检查结果互认了,省去很多麻烦。”秦女士说。
今年8月,为解决“重复医学检查检验、加重群众负担”问题,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出台《自治区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首批377个符合自治区实验室质量评价指标项的互认项目。其中,检验40项、影像297项、超声40项。在全区14个地(州、市)41家三级甲等医院(公立39家、民营2家)全面互认基础上,推动区内其他387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实现互认。
“大力推广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避免患者重复做不必要的检查,既节省了患者开支,又节约了就诊时间。”自治区人民医院医务部副主任李扬介绍,医院不断完善信息化建设,目前门诊所有科室的医生工作站都已经上线了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程序,系统在医生接诊患者刷卡挂号后自动弹出互认的检验检查结果,医生可以查看和引用。
为稳步推进跨区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推动我区41家三级甲等医院与兵团19家三级甲等医院全面建立兵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机制;联合陕西、山西、内蒙古、河南、甘肃、青海、宁夏等省(自治区)签署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协议,确定64个互认项目,完成我区41家三级甲等医院室间评估,持续推动八省(自治区)299家三级甲等医院跨省区域互认;积极推动12个地(州、市)受援医院与19个对口援疆省市的支援医院建立跨省互认机制。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还将强化业务培训和定期考核,提高检查检验质量;创新监督手段,提高监督效率和质量,避免不合理重复检查;加快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信息化互认;按照“成熟一个,互认一个”的原则,稳步将其他检验检查项目纳入互认范围;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影像中心、检验中心、心电中心建设,逐步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互认模式。(乌鲁木齐晚报记者 李晓青)
自治区428家医院可实现检查结果互认
2024-11-08 11:46:13
乌鲁木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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