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身份保三年 给高校毕业生带来了啥实惠?
2025-03-26 12:20:33 石榴云/新疆日报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赵春华报道)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我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考招录中放宽对应届毕业生政策有关限制。

  之前,应届毕业生的身份给高校毕业生在就业方面产生了一些限制。如部分毕业生为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相关考试,选择离校不签约、签约不参保;部分岗位对应届毕业生的就业状态也有要求,比如有些招录招聘或用人单位要求应聘相关岗位前不得有工作经历、不得有社保缴纳记录或者不得签订劳动合同等。一些部门和用人单位也认为应届毕业生政策强化了体制内就业导向,让部分毕业生毕业即备考,宁愿先在家备考也不愿失去应届生身份。以上这些情况直接导致部分毕业生选择“慢就业、缓就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积极性和整体就业水平。

  今年,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尽早就业、尽快就业,有更多选择就业的机会,自治区人社厅会同自治区教育厅、国资委等部门,分析研究了毕业生就业过程中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在此基础上制定发布了《通知》。

  《通知》明确,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当年度应届毕业生,其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以本人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准。同时,对当年度应届毕业生身份的认定,明确不与其就业状态挂钩,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工商注册登记等均不影响其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

  《通知》还对我区范围内应届毕业生的择业期进行了明确,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届毕业生岗位。同时,也不对其是否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工商注册登记作限制。

  政策的实施,提高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积极性,有效保障了个人权益。

  “以往高校毕业生担心失去应届生身份,无法报考相关岗位,不敢轻易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现在政策放宽了,毕业三年内我们都可以报考应届岗位,在家备考期间也可以去找工作,给了我们很多选择。”新疆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应届毕业生张健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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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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