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疆高院发布一批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其中一典型案例被告人李某某是个体经营者,曾多次因盗窃、贩毒、危险驾驶等犯罪行为被判刑。2021年12月13日,木垒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责令其支付劳务费71037.04元及相关利息、评估费。判决生效后,因李某某迟迟未履行义务,申请人于2023年1月29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于2023年2月12日完成签收。但在执行过程中,李某某拒不如实申报财产,也未履行付款义务。为逃避执行,他于2023年3月17日与妻子签订“假离婚协议”,将名下车辆、房产等资产转移至妻子名下,自己则继续实际使用相关财产,二人仍共同生活。
此外,李某某长期使用冒名注册的微信账户接收工程款、隐藏收入,规避法院银行冻结措施。法院对其作出拘留15日和罚款3000元的决定,但其依旧拒不申报财产,也未履行执行义务。2025年3月6日,李某某在奇台县被警方抓获。
经审理,法院认为其具备履行能力却恶意规避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其认罪认罚态度良好,亲属代为缴纳部分案款,依法从宽处理。2025年3月19日,木垒县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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