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张磊
“不到喀什,不算到新疆;不到古城,不算到喀什。”喀什,这座古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拥有长达2000多年的建城历史。在喀什古城中,众多传统民居静静伫立,岁月已在它们身上刻下了上百年的斑驳印记。近年来,经过更新改造、保护利用,来此旅游休闲、感受新疆文化魅力的游客络绎不绝。老旧建筑焕发新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古城保护条例》等地方立法的护航,功不可没。
喀什古城开城仪式。(资料图)丁民 摄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提升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考古研究水平。近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聚焦“保什么”“谁来保”“怎么保”等关键问题,加快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化进程,依法守护新疆的历史根脉,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规条例,天山南北各具特色的历史文化资源绽放出更加绚丽的光彩。
千年遗址守住文化根脉
清明假期,吉木萨尔县北庭故城遗址迎来各地游客,大家在此感受别样的文化交融与碰撞,体验苍茫壮阔的塞外风光。“漫步北庭故城,仿佛一眼千年,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生不息。”来自山东的游客冯浩说。
作为新疆唯一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同时也是新疆首批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瑰宝,北庭故城遗址保护工作近年来迈入快车道。文旅融合为其注入活力,科技赋能让其再现光华,而法治保驾护航更是为这一事业筑牢根基,作用不容小觑。
2013年5月20日,《新疆吉木萨尔北庭故城遗址保护条例》施行,拉开立法保护北庭故城遗址的序幕。“这部条例对依法规范和保护北庭故城遗址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已不适应当前保护和传承需求。”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忠说,今年3月26日,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昌吉回族自治州北庭故城遗址保护条例》,开启了法治保护北庭故城遗址新篇章。
新修订的条例明确北庭故城遗址保护、管理和利用应当坚持“保护为主,加强管理、挖掘价值、合理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原则,还首次将“数字扫描、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科技保护方式写入条款,明确文旅融合、研学教育等活化路径。
北庭故城遗址。(资料图)许乐摄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从新疆实际出发,立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特色鲜明,具有典型的地域特征和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在距离北庭故城遗址300多公里的吐鲁番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交河故城遗址保护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坎儿井保护条例》先后施行,既突出地域特色,又注重保护传承,使跨越千年的历史遗存焕发新生。
新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庄汉表示,得益于地方立法保护,这些历史文化遗产成为一部部讲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的鲜活教科书,证明中华文明始终在兼收并蓄中历久弥新。
古旧村落留住美丽乡愁
古旧村落蕴含独特的自然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价值,具备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被称为“活着的文物、有生命的历史”。
截至目前,新疆拥有中国历史文化名村4座,中国传统村落53座,仅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就有8个村庄位列其中。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木垒传统村落保护工作遭遇了一系列“成长的烦恼”,如何保持古旧村落的传统风貌,留住美丽乡愁?
2019年10月1日,《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施行,这是新疆首部保护传统村落地方性法规,其中对拔廊房作出具体保护规定。
在木垒最具代表性的月亮地村,也曾出现过村民改造、翻建拔廊房时破坏原始风貌的情况。“条例把拔廊房保留了下来,留住了传统风貌,也守住了我们的乡愁。”昌吉州人大代表、该县英格堡乡月亮地村村民刘淑琴说。
漫步在月亮地村的青石板路上,一排排拔廊房韵味古朴,吸引着无数游客来此“见山望水觅乡愁”,村民们也因此受益,开民宿年收入超过20万元的不在少数。
月亮地村绝非个例。去年5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古城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新疆首次通过地方立法形式,为一座古城“量身定制”保护法规。修旧如旧,把传统街巷、院落、民居、作坊都列入保护范围,禁止改变传统院落、民居的建筑结构,条例中的这些内容,保护了古城风貌,延续了烟火气息,让来自天南海北的游客“走进古城,读懂新疆”。
“这些法规的实施,有效保护了文化遗产,形成了可学习、可借鉴的新疆经验。”庄汉表示。
千年史诗得以活态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宛如一颗颗璀璨明珠,蕴含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更是维系民族情感的坚固纽带。新疆作为多民族聚居、多种文化并存地区,各民族文化长期交流交融,维吾尔木卡姆艺术、麦西热甫和柯尔克孜族史诗《玛纳斯》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立法保护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刻不容缓。
代代相传的《玛纳斯》,与《格萨(斯)尔》《江格尔》并称“中国少数民族三大英雄史诗”,堪称“柯尔克孜族的百科全书”,2006年入选国务院颁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又成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2024年7月,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第十届玛纳斯国际文化旅游节。徐贤昊摄
如何让千年史诗得以活态传承、历久弥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出台正当其时。条例对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培养、经费来源、传承场所建设、传承活动保障和玛纳斯与旅游融合发展等作出规定,并首次对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地和玛纳斯史诗代表性传承人作出明确界定。
“立法保护是《玛纳斯》史诗形成以来的一项重要举措,影响极为深远。”玛纳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江努日·图日干巴依说,未来应在条例支持下,将其纳入课堂教学,让更多青少年了解这部史诗,进一步推动《玛纳斯》史诗的保护与传承。
“立法保护文化遗产是历史的必然选择,也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要使命。”在庄汉看来,通过立法保护,这些文化遗产得以重焕生机,成为新疆乃至全国的文化名片。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娟表示,新疆是历史文化遗产富集区,文化遗产保护离不开法律制度的支撑与引导。“大家爱这片土地,就应当保护这片土地上的历史文化遗产,让子孙后代能够了解文明传承的脉络。”她说,未来还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确保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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