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于熙报道)4月30日,在自治区人民医院,两名中年男子和一位女子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无私捐献了自己的多个器官,为多名饱受病痛折磨的患者,送去了生的希望。同一天同一家医院3人捐献器官,这在新疆尚属首次。
当天,3位人体器官捐献者中,有两位男子因脑出血离开这个世界,一位姑娘因意外导致颅脑损伤告别人间。三位逝者的亲属在得知亲人救治无望后,作出了艰难而大爱的决定,捐献亲人的器官,让生命之光在人间延续。逝者3人共捐献3个肝脏、4个肾脏、6个眼角膜、1个心脏。
4月30日,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向人体器官捐献者默哀。李艳摄
自2013年起,自治区全面推行公民逝世后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全疆每个地州市均陆续建立起人体器官捐献的工作站点。多年来,全区各级红十字会积极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志愿登记、捐献见证、人道关怀、缅怀纪念和协调员管理等工作,器官捐献体制机制更趋完善,人体器官捐献数量、志愿捐献登记者数量均逐年攀升,截至目前,新疆已累计完成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92287人,实现人体器官捐献141例,推动崇尚科学、移风易俗、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
自治区人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曼苏尔·纳曼介绍,这两年,我区持续探索、规范和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逐步加强人体器官捐献组织网络、协调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同时通过为全区历年来实现人体器官捐献者在校子女发放助学金等方式,依法持续推动人体器官捐献事业的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已于2024年5月1日施行。新疆红十字会倡议民众关注“中国红十字会”“中国人体器官捐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进入“志愿登记”模块进行登记,进一步推动“自愿无偿、高尚利他”的人体器官捐献理念在社会广泛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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