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气象局联合发布2025年度山洪灾害气象风险第2号黄色预警
2025-05-02 22:00:06 新疆水利微信公众号

预计

  5月2日20时至5月3日2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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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巩留县、新源县、尼勒克县、轮台县、和静县、阜康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天山区、水磨沟区、达坂城区、米东区、高昌区、鄯善县、乌苏市、沙湾市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较大(III级,2025年第2号黄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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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乐市、精河县、乌鲁木齐县、托克逊县、伊州区、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伊吾县、库车市、拜城县、乌苏市可能发生山洪灾害(IV级,蓝色预警)。

  请相关单位密切关注天气和雨水情变化,强化山洪灾害监测和预警发布,落实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提醒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紧盯河道(沟道)险段险情,做好局地暴雨洪水、山洪灾害、中小河流洪水防御等各项准备。

  2025年5月2日18时

[责任编辑:何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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