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典范地州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2023-10-19 18:51:24 石榴云

  昌吉州党委副书记、州长 郑敏

  依法治疆是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石。自治区党委寄予昌吉州“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典范地州”光荣使命,昌吉州始终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州为抓手,扎实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将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工作各个领域,以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铸牢法治之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昌吉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法治建设中的统领性、决定性地位,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将其作为全面依法治州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深入实施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覆盖工程,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建立政府常务会常态化学法和政府部门负责人轮值讲法、以案释法工作机制,推动政府系统自觉学法知法用法,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基础。把好干部提拔任用“法治关”,实现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全覆盖,扣好党员干部法治的“第一粒扣子”。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昌吉州党委将推进法治建设作为事关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系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具体方案,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推进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聚焦党委工作安排,州政府认真履职尽责,梳理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分工,定期向州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以具体落实举措推动依法治州各项工作要求落地生根。强化督导落实。高悬法治督察“利剑”,创新“巡察+法治检查”“互联网+法治督察”等法治督察新模式,探索建立人大“执法检查+法治督察”、政协“民主监督+司法行政”联动机制,建立“全链条”监督体系。推动州县乡三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创新述法形式,试点开展直播述法,面向社会公众晒出法治“成绩单”,做好述法发现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

  坚持依法行政,担当法治之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昌吉州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依法治州的突出位置,坚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对重大公共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政府法律顾问选聘与管理,创新实体与程序并重、合法与合理并举、内部法制审核与外部律师审查互补的合法性审查“昌吉模式”。不断拓宽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渠道,认真听取社情民意,提升行政决策的“含金量”。以良法促善治。坚持“系统思维、急需先行”,聚焦群众关心社会关切和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性问题、深层次矛盾,及时将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立法,先后制定起草地下水保护管理、农作物种子产业发展、平安建设等20部地方性法规和2部政府规章,让社会治理各方面有法可依,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健全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从源头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以法治护航营商环境。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围绕“一网一门一次”,整合州市两级政务服务资源,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打造企业群众办事一件事“一次办”“一站式”的“吉速办”政务服务品牌。深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率先推行营商环境监测,持续整治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坚持公正文明执法,用好法治之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昌吉州始终着眼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严格规范执法。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紧盯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生态环保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件,推动形成“打痛一个、震慑一片”的警示效应。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奖励激励政策,健全重大违法行为联合惩戒机制,着力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监管新格局。创新执法模式。率先出台推进包容审慎监管、防止行政执法“一刀切”的指导意见,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非现场”监管、执法“包容期”等一系列柔性执法措施,在住建、交通等五大执法领域推出免予、减轻、从轻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市场主体受益减免处罚金额百余万元,探索建立市场监管领域免予行政强制清单制度,以“无事不扰”维护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秩序。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等。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动形成覆盖州县乡三级的执法监督体制,探索建立“2+1+X”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伴随式”执法监督等创新模式,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乱收费专项整治,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加强府院联动,出台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管理办法,引导行政机关自觉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恪守法治之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昌吉州始终坚持站稳人民立场,把法治为民作为价值追求,着力解决好法治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用法治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保持同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作为履行政府职能、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出台州人民政府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办法,加强和完善同人大代表联系工作制度,将州政府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大代表编入代表小组,班子成员领衔领办重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政府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政情,不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度。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开展“枫桥庭州”品牌提升行动,创新“1+2+3+4+N”诉源治理昌吉模式,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以昌吉市、奇台县为双支点,打造辐射全州的昌吉法务区,聚合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法律服务资源,构建“访调裁审监普”一体化法律服务圈,实现群众法律事务一扇门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提升公众法律素养。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开展“滴灌式”精准普法,推出“法治夜市”“玛检说法”“昌吉普法”等一批普法品牌,不断提升普法工作质效。理顺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加强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能力建设,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引导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夯实构筑法治昌吉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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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新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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