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胡大敏报道)召开研判会安排部署防寒工作、及时发布防灾减灾提示、启动气象重大灾害响应,乌鲁木齐采取多种举措应对即将来临的寒潮天气。
2月1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日前,乌鲁木齐市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区县、市属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了应对寒潮天气过程研判会议。经研判,降雪、降温可能导致道路结冰、能见度低,对全市道路交通、公众出行、供电供气供暖和畜牧业等影响较大。阵风可能发生高空坠物、风吹雪、火灾等灾害风险。对此,要求各区县、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积极采取措施防范应对。
研判会要求各区县及时转发《重要天气专报》和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下发工作提醒,督促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单位做好道路交通、设施农业、危化企业、生产经营性场所、供水供暖供气供电企业以及滑雪场等安全隐患巡查排查;做好值守工地、自建房、出租房等取暖安全防范工作,重点检查燃煤、大功率电器取暖房屋,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事故发生;做好农牧业防寒保暖和棚膜圈舍加固清雪,饲草饲料储存管理等工作;加强道路巡查管控,落实防滑措施,提醒道路参与人员注意能见度低、湿滑结冰路段行车安全;做好风吹雪路段巡查管控工作;加强应急机械、清雪装备、防滑、融雪及救灾物资等储备准备。
连日来,乌鲁木齐市发布多条防灾减灾提示,提醒各区县、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16日,乌市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寒潮)Ⅲ级应急响应命令,提示各区县气象部门加强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及跟踪服务,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收集上报灾情。
乌鲁木齐市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熟悉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及时报送动态和处置工作信息,确保一旦出现灾情时要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并公布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室电话:0991-2822086、0991-2831021(传真)和乌鲁木齐市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91-4182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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