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按月偿还住房商业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2024-12-04 11:14:36 乌鲁木齐晚报

  目前乌鲁木齐已在建设银行开展住房公积金按月偿还住房商业贷款业务,进一步减轻购房群众还款压力。
  “住房公积金按月偿还住房商业贷款需要哪些条件?每次提取总额最高能提多少钱?”记者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此项业务已在各分中心、管理部、委托银行网点均可办理。符合该业务条件的缴存职工须满足这几个条件:签订协议时借款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贴息贷款且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签订协议时借款人及配偶账户应各自留存3个月的缴存额;借款人及配偶协议每月提取额不得超过各自月缴存额;双方合计提取额不得大于商业住房贷款月还贷额。
  借款人及配偶在商业住房贷款偿还期间签订按月对冲还贷协议,并从协议签订后的次月开始执行对冲还贷,若对冲失败将以短信形式告知借款人及配偶。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金额不足商业住房贷款月还款额时,不足部分从协议预留还款银行卡中扣划。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仅剩10元时协议自动终止。签约协议生效后,不可申请办理购房提取、大额提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等其他业务,如需办理应终止协议。
  办理此项业务所需材料:借款人签订按月对冲还贷协议的,需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借款人配偶签订按月对冲还贷协议的,需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乌鲁木齐晚报记者 王媛媛)

[责任编辑:王萌]
用户评论
0/800
发表

最新评论:

已经到底了!

快关注一些石榴号,每天知晓最新时事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

石榴云新闻客户端

主办单位:新疆日报社

营业执照注册号:12650000457601957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65120170002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新B2-2005000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3108311

新ICP备05001646号

举报热线:0991-3532125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991-3532125